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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看不到為妳寫的三行詩,少壹行也無妨。

關於我的初戀——不,那只是長久的意淫。讓我著迷的不是校園小說裏的少年,而是假期在兼職餐廳認識的壹個瘦瘦的小哥哥。不知道什麽時候,他進入了我的視線,再也沒有出去過。

壹開始我只暗戀過他壹兩次,可能是鬼迷心竅,但暗戀從未停止,這是註定的。他經常上夜班。我為了他學會了熬夜。我總是和他聊到很晚。雖然我們不再說話,但是熬夜的習慣因為他而落下了。當然,這是後話。那時候沒班的時候,我會躺在床上給他留言,然後眼巴巴的等他的回復。甚至幾句話就能讓我像死屍壹樣在床上跳三尺刷新聊天頁面。

我是壹個內向的女生,總會花更多的時間傻笑,而不是和陌生人說話。但就像泰戈爾說的“沈默是壹種美德,但在喜歡的人面前沈默是懦弱”,我把這句話奉為真理。所以在我還沒有表白的時間裏,我最怕被他當成壹個無趣的人。為了和他說話不冷不熱,我恨不得沒日沒夜地翻熱評,記下各種熱搜,為他學各種甜言蜜語,妙語連珠,像藝術家壹樣盡力豎立“有趣”的人,隱藏真實的自己。當時我全身好像都是文字——我超級有趣,妳看我!

在此之前,我不太懂浪漫,但我能夠舍我其誰,忍住羞澀,和他聊壹天壹夜的愛情故事。我的內心其實很純潔,不打算討好,只是覺得那些美好的文字應該屬於他,也就是屬於他。當時我沒想到他會對我壹見鐘情,也沒想過怎麽讓他愛很久。餐廳裏人來人往,我只知道偷偷看他壹眼。

作為壹個職場新人,快節奏的餐廳工作讓我措手不及。我試圖盡可能地做好我的工作,但是我到處犯錯誤。在我最迷茫的時候,是他走近了我。他耐心細致地指導我的工作,在他的幫助下,我漸漸安定下來,跟上了工作的步伐。認真的男人往往不用多說,自然會有獨特的氣場。下班的時候,我看著他換好工作服,對我點點頭,說了句“明天見”然後推開門出去了。我楞了幾秒鐘後,心裏升起壹股莫名的悸動。雖然明天還會見面,但這讓我把中途安排好的事拋下,沒多想就追了出去。我跑的時候上氣不接下氣。當他聽到身後有動靜時,他停下來,轉過身來。當他看到我氣喘籲籲時,臉上充滿了驚訝。當我遇到他的眼睛時,我的心臟漏跳了壹拍。我若有所思,消失得無影無蹤,嘴唇開合了幾次,最後結結巴巴地對他說:“妳叫什麽名字?”

凡高給條的信中說:“人皆心中有火,路人只看煙。”那壹瞬間,我確定我看到了他心中的火焰,所以我趕緊來,生怕我慢下來,他會淹沒在歲月的塵埃裏。

可能那天路燈的光太溫柔了,讓他的眼睛亮了,讓我誤以為他眼裏的光也是因為我看到了心裏的火。

在遇到他之前,我壹直覺得主動承認喜歡壹個人很尷尬,就像兵臨城下,妳不感興趣的時候,妳先表白,自己投降。但俗話說,荷爾蒙決定壹見鐘情,多巴胺決定天長地久,腎上腺決定不出手,自尊決定誰先開口。老壹輩人壹直教育我,女孩子要嬌慣,不要太主動。八分愛,壹分後路,壹分尊嚴。但是我義無反顧的把很多愛放在他身上,勇敢到連自己都壹點都不喜歡。雖然從他不冷不熱的回復中我有預感,但沒想到他的拒絕甚至比我的表白還多。他告訴我,我現在的想法只是壹時興起,還有新的生活圈在等著我,讓我放手,趁早忘記。事後翻了翻聊天記錄的頁面,才發現大部分都是自說自話,那些面紅耳赤的情話被婉言謝絕後看起來就像是愚蠢的笑話。我不敢哭,因為被拒絕的第二天我就要去上班了,還會再見到他。

第二天我們擦肩而過,我禮貌的笑了笑,他也笑了。我默默地面對著他。在他眼裏,除了我變得沈默,應該是若無其事。他不會知道除了發給他的那些話,我心裏還裝著多少說不出的話,在那句輕描淡寫的“我知道”背後,我的心是如何為他打轉的。

為什麽是他?其實他根本不符合我的擇偶標準,但是愛上他之後,他覺得我什麽都喜歡。壹段很好理解的愛情壹定不是真愛,因為我不確定我喜歡他什麽,所以我只是喜歡他的壹切。我以為被拒絕後我會去掉這些濾鏡。也許他會再次成為我眼中的普通路人。但是過了很久,我還是記得他的好。我記得他幫我的工作走上正規,最後得到了經理的認可,通過了考核期。就連他那種嚴防死守,毫無縫隙的拒絕,我都覺得是他特有的壹種溫柔。我記得他煞費苦心勸我及時放下。長痛不如短痛,多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記得他幫我應付不合理的客戶要求,記得他壹次又壹次的耐心認知的親身示範,記得他怕我值完夜班壹個人回家壹個女孩子家不安全,堅持要護送我...他的好我記得太清楚了,連晚上等他休息浪費的時間都比其他時候好,更像時間。

放假後,我去大學報道。新的社交圈,新的生活,新的壹切,我以為我會適應的很好,然後我會很快忘記這個人。直到舍友問我有沒有喜歡的人,我本能的回答,沒有,但是他的臉浮現在我的腦海裏,於是他的身影在我心裏越來越清晰。我以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我成績不好,我可以盡力刷題來提高成績。如果我的體育不好,我可以跑和蹲來鍛煉。如果我長得不好看,我可以學習化妝,學習化妝,甚至可以動刀整壹下。幾乎任何事情都可以通過努力達到理想的結果。但是他不喜歡我。只是在這種情況下,我連努力的資格都沒有。其實我想做很多事來換取他的回眸,但其實我做再多的事也改變不了。讓我難過的是我什麽都做不了。我只能在平淡無味的生活間隙去思考。他此刻在做什麽?他還不會記得我。

生活不應該有那麽多不合理的想法,但是只要想到他,我現在就很溫柔。

所以雖然大學生活走上了正軌,但我還是會想念他,想見他,所以還是會習慣性的路過我們曾經壹起工作過的餐廳。他還在裏面工作,但是我剛好路過門口,往裏面看了壹眼。我不會要求見他。不是因為驕傲。畢竟我在他面前已經失去了自尊。怎麽談得上驕傲?而是因為只有在他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有時候我會無緣無故的想,我希望他能有壹個我這樣的女朋友,這樣他就能壹直記得我,我也害怕他最終會有壹個我這樣的女朋友。如果妳喜歡我,為什麽不喜歡我?理解了他的想法後,我離開了他的方圓好幾英裏。我可以接受他不喜歡我,但壹定不能討厭我。但是有時候覺得那些迷人的小心思應該有權利告訴喜歡的人。

我喜歡妳,我願意。我沒有輸,我只是喜歡妳。不管值不值得,我做到了。

剛被拒絕的時候,我每天都要和自己進行漫長而激烈的心理鬥爭,說服自己他其實是有點喜歡我的,也許他只是擔心我還小。自欺欺人的後果是,要花更長的時間去接受後來的現實。壹次次的苦難讓我明白了壹個道理。真正讓我難過的不是我犯了壹個真誠的錯誤,而是我壹直希望這個錯誤的人也能用同樣的真誠來愛我,讓我好難過。

但是既然他不喜歡我,我終於決定放下和他有關的壹切,開始為他戒掉熬夜的習慣。我還記得我養成這個習慣是因為我想和他壹起上夜班。每次晚上和他聊天,我都病態的覺得和他壹起熬夜就像慢性殉情,有著飛蛾撲火般的悲壯浪漫。而能* * *殉情的兩個人,也壹定是相愛的。

習慣之所以叫習慣,是因為它很難改變。剛開始很難入睡。即使最後睡著了,也經常做夢。我做夢都夢到死,他還在我夢裏。妳知道深夜是壹個人精神最脆弱的時候,而人在這個時候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意識的,所以那些隱藏在白天的潛意識就會不受控制地在我腦海裏遊蕩,像清醒的噩夢。有壹次,我翻來覆去幾個小時後,忍不住按下了照亮我枕頭的手機,瞇著眼睛看他的聊天頭像。

希望妳...

想我(刪除)

喜歡我(已刪除)

說說妳每天都發生了什麽(刪除),

永遠開心,送。

摸著枕頭,拿著手機,迷迷糊糊睡著了。手機收到消息時輕微的震動就像十萬伏壹樣,把我吵醒了。在對話框裏顯示的很清楚,ok。別的我都知道,就是蒙上眼睛睡著了。

我記得在壹本書上看過壹段話,說的是“黑夜永遠不會黑暗。黑暗中,洋槐花依舊紅。蓬松的紫藤依然是紫白色的,與黑夜或白天無關。就像,我想妳,與黑夜或白晝無關,與晴天和雨天無關,甚至與妳知不知道無關,雖然我會盡力讓妳知道,想到這裏我也很高興。”乍壹看,我只覺得這種說法矯情,是最無聊最懶的感情表達方式。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第壹眼喜歡的是什麽,但是再見已經是句子裏的男人了。

因為年輕,所以會遇到愛不到的人,或者會失望,難免會傻。沒什麽。妳總要經歷過,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麽。妳可以多反思,變得更好。愛情這個東西,時間很關鍵,知道的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但是了解壹個人永遠不會太晚。如果可能的話,我也希望所有的心血來潮都可以持續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