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需要學習嗎?
書中自有顏如玉和金屋,自有高分和成名前景。讀書的好處和意義不用我多說。不過說到讀書,我也是近幾年才開始讀壹些書。我曾經勸大家盡量多讀書,因為我讀書不廣,每次勸別人其實都不自信。後來我變得懂事了,不再折磨自己和別人。有心的人自然會在該讀書的時候讀書,但是對於無心勸人的人來說沒有用,反而是莫名其妙的討厭。
壹個法律人應該用壹生有限的時間看哪些書?
說到選書,我個人的選書原則是“經典”和“實用”並重。偶爾有新老朋友問我該看什麽書。似乎很多人都執著於選書。在這個淺閱讀的互聯網時代,很多人已經失去了閱讀的意願和能力。通常閱讀稍微長壹點的文字會產生厭煩情緒,甚至他們壹看到長文字就會逃跑。
法律人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好書?
我的經驗是多逛實體書店。經常逛書店的好處是“省錢”,壞處是“浪費鞋子”。在妳買書之前,去書店,在書店裏看,記下妳感興趣的秘書,關註最新的熱門書籍,看看這本書有多少含金量,有哪些值得稱道的地方,有哪些不足,是否值得花錢去買。
逛了兩輪,自然就知道想買的書和應該買的書了。我建議逛了半天書店最好買兩本書,不然個人良心會受到某種譴責。其實沒時間逛實體書店的時候,也可以逛逛網上書店,但是光看書評買書還是不太合適,還是要有篩選的眼光。妳要知道,有些書評是書友寫的。
看過壹些推崇的經典,但個人感受有時和推薦的文字有很大出入。我不知道它是否是壹部經典,直到我自己讀了它。不被所謂的“經典”綁架,也是壹種聰明。有很多人吹噓自己讀過多少經典子集,但實際生活還是過得不好,這樣讀書不是浪費嗎?讀經典的意義在於省去了我們選書的精力和麻煩。經典之所以被稱為經典,是因為它經過了百年甚至更久的沈澱,經過了N個群體和社會環境的變遷,依然被世人所認可。經典意味著很多幹貨和精華,有利於我們在更短的時間內吸收更多的營養。
當然,我覺得只讀經典會有壹些不足。時間和內容造就經典,但經典可能會因為時代的變遷而變得過時。經典作品大多是在壹定的社會背景下誕生的,沒有歷史基礎知識很難理解和學習。有些經典甚至脫離實際,太長太脫離實際,產生* * *。
經典的意義在於它能給妳能量,就像當我覺得現代的雞湯不夠煮的時候,我會看看80多年前鋼鐵是怎麽煉成的。讀書就像吃美食壹樣。現在各種頂級人物推薦的書都很受歡迎。壹時間各種書滿天飛,同時發現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很難完成。有時候會讓我心灰意冷,很懶。雖然我讀書不累,但我真的很擔心。
後來,我終於有勇氣對壹些書說“不”;後來終於有勇氣對壹些自己不喜歡的名著表達拒絕;後來,我終於有勇氣去發掘自己的好書,在壹些冷門的書裏找到了驚艷的東西;後來我終於可以給壹些剛開始讀書的孩子列壹個書單了。
墨守成規才是壹個法律人的現實模樣。人不能單純的追求利益而不生活,所以在工作學習中遇到問題是必須的,也是進步最快的方法。個人認為法律人閱讀也是為了壹些現實意義和需要而存在的。讀對他現在的工作和生活有用的書,會帶來高效率和收益,讓我們把專業素養提升得更高。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這也會帶來知識體系可能過於單壹的問題。我身邊有很多法學界精英和文化大咖,但也確實有很多人認為喝了幾年法律墨水的所謂專業學者就可以誕生。也許他的案子可以做好,但是只看專業書的法律人不是好的法律人。
壹個法律人不應該是壹個無聊的人。我們頭腦中的很多知識不是來自於專門的閱讀或實踐,而是來自於其他領域的學習、比較或證實。正是這種思維方式,讓我們的知識變得豐富而立體。當然,到底是專精還是博精,眾說紛紜。我覺得律師讀法律方面的書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但是在專註其中壹部分的同時,也要盡可能的涉獵其他不同的領域。如果他們精力充沛,最好涉足那些完全不相關的領域。不同領域的知識相互驗證、相互融合,才能把“信息”、“知識”、“經驗”變成“智慧”。
壹個法律人不應該只是壹個書呆子,而應該是壹個智者。關於讀書的時間,我個人固執地認為,想讀書的時候就是最好的時候。早上涼爽安靜,半夜安靜放松,碎片化時間爭分奪秒,大塊時間高效。妳可以在任何時候或者某個時間享受閱讀。閱讀時間完全取決於個人喜好和習慣。別人的蜂蜜就是妳的砒霜。讀書是很隱私的事情,別人的習慣和經驗僅供參考。真的沒必要人雲亦雲。最重要的不是比較某個方法和時間的優劣,而是堅持。堅持讀書其實是壹種生活方式。
讀書不是萬能的,不讀書也不行。熱衷於讀書,但不要把書當作知識的唯壹來源。我們讀書,但不能被書中的思想綁架。信息時代,壹切瞬息萬變,信息傳播的渠道也更多了。最新的思想和知識往往出現在書本之外的渠道。書籍只是獲取信息的渠道之壹。除此之外,關註新聞、觀察實踐、面對面交流、集體頭腦風暴、多聽多走都是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不排斥新媒體,理性選擇閱讀才是積極的應對方式。
聽了很多道理,還是過不好。同理,看了很多好書,妳大概還是沒有生活和做事的智慧。用心去讀,用妳所有的正面經驗去讀,妳會有收獲。死讀不僅堵住了書本以外的知識來源,也堵住了壹個人的閱歷。這就凸顯了實踐和經驗的重要性。通過閱讀獲得的知識往往是字面的、靜態的、缺乏現實關聯性的。但是,如果讀書能與實踐相結合,這些冰冷的知識就會變成切身的、溫暖的、感同身受的體驗。
讀書是不可替代的,成長需要親身經歷。讀完壹本好書,最好的消化和再創作方法就是寫壹篇完整的書評,可以自己壹個人看,也可以推薦給朋友討論。看和想是壹回事,寫邏輯清晰的文字是另壹回事。對於壹個法律人來說,讀和寫長文章是必要的。相信我,有了閱讀的積累,寫作自然會有質的飛躍。
其實多讀書沒什麽好炫耀的,也不應該增加什麽優越感。讀書讀真理的精華,最後成為自己的智慧才是重點。它特別適合於法人,他們的存在是為了解決難題。最重要的是學習和培養獨立思考的鍛煉,進而鍛煉解決問題的能力。
我壹直以為,壹個有見識有經驗的人,自然會有很多話要說,然後最終會走上寫書的道路。知識和智慧需要經過加工整理和傳承,這是人類進步的重要特征。妳今天寫下的壹切,都是後人手中前人的思考。
壹個滿肚子專業、實務、哲學、文史等書籍的律師。,誰能解決他心目中的問題,誰就會是壹個好兵,壹個好人。讀萬卷書,走萬裏路,什麽都幹,這些經歷無非就是塑造自己的風格和骨氣。法律人不關起門來工作。有空多看書(妳看,我又犯老毛病了)!
讀書破萬卷,要自帶鋒。雖然我獨自來到帳前,但我手下有壹百萬士兵。
上面提到的都是法律人看各種真書,但是在當今高度發達的網絡時代,很多知識不僅僅存在於書本中,也可以滿足法律人學習和提高的需求。通過手機隨時隨地聽法律知識也會是壹個很好的學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