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與口譯碩士是中國人民和教育部在中國設立的專業學位。是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促進中外交流,培養高層次、應用型高級翻譯人才。
翻譯碩士學位設置方案:
1.為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的需要,促進中外交流,培養高層次、應用型高級翻譯專門人才,決定在我國設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二、翻譯碩士的英文名為“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英文縮寫為MTI。
第三,翻譯碩士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專業口譯和翻譯技能的高級翻譯人才。
四、翻譯碩士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熟練的翻譯技巧和廣博的知識,能夠勝任不同專業領域所需的高級翻譯工作。
五、招生對象壹般為學士學位獲得者;鼓勵非外語專業畢業生和有口譯、筆譯實踐經驗者報考。
六、入學考試采用全國統壹考試或聯考,初試和復試相結合。
七、教學內容突出口語和翻譯技能的訓練,註重培養學生的實際翻譯能力,兼顧翻譯理論素養和跨文化交際能力的培養。
八、教學采用課程討論、模擬、實訓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現代教育技術和教學資源;強調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教學的互動性;為了加強教學實踐,學生必須在閱讀過程中完成壹定量的翻譯練習。
九、承擔專業實踐教學任務的教師必須具有豐富的口譯或筆譯實踐經驗。
十、學位論文必須緊密結合翻譯實踐,可以采用翻譯項目研究報告、實驗報告或研究論文的形式。
11.通過課程考試,完成規定的翻譯實踐,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翻譯碩士專業學位。
十二、翻譯碩士學位由國家批準的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三、翻譯碩士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壹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