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出版、教育的進步和社會的全面發展,它失去了壟斷地位,成為大眾文化的壹個分支。所謂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者通俗文學是分的。
編輯本段的文學類別
1,按照載體分為三類:口頭文學、書面文學、網絡文學;
2.按照作者所處的時代,可以分為古代文學、現代文學、現代文學和當代文學。它們的範圍隨著讀者不斷變化;
3.分為:歐美文學、中國文學、日本文學、拉美文學等。
4、按讀者分為:
a、根據受眾身份/年齡,有兒童文學、成人文學等。;
b、按讀者群體和內容分為嚴肅文學和通俗文學或通俗文學、民間文學、少數民族文學、宗教文學等。
5.按內容分為:史傳文學、紀實文學、幻想文學、報告文學等。
6.按表現體裁分為小說、散文、詩歌、報告文學、戲劇、戲曲、劇本、民俗、寓言、筆記小說、野史、童話、對聯、笑話。其他如史傳、哲學、賦、駢文、雜文、文學評論、有文字情節結構的電腦遊戲(包括遊戲機)等。
7.按創作思想可分為:浪漫主義文學、現實主義文學等。
以上分類只是壹個概括,作為分類的例子,並不是全面的分類。
編輯這段文學理論
1,文學理論
壹、西方文學理論
b、中國的文學理論
2.文學作品評論與研究
3.文學史:外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史。
4.文學流派、文學思想和文學社團。
文學研究1、文學美學2、文學藝術3、社會主義新時期文學4、文學思想史5、文學批評6、文學史A、現代文學B、現代文學7、比較文學8、舞蹈文學9、衍生文學
編輯這種文學類型
中國古典文學分為詩和散文,散文又分為韻文和隨筆。現代文學壹般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稱為四大文學體裁;中國的抒情詩和散文(稱為古文)是最早的,也是最發達的。西方分為兩種基本類型:詩歌和散文。敘事詩和戲劇成熟更早,小說更發達。
編輯本段中的四種文學體裁。
傳統詩歌是壹種有節奏的文學作品。它通過詩歌的想象力和抒情性來表達壹些強烈的感情。詩歌是最古老的文學形式,中國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之壹。從中國最早的詩集《詩經》,到最早的抒情詩《離騷》。漢代的樂府,唐宋的格律詩,詞,元曲,五四以來的新詩。歷代民歌。它構成了中國詩歌無與倫比的偉大傳統。相比之下,西方敘事詩發展較晚,並與戲劇相結合,取得了很大成就。比如荷馬史詩,但丁神曲,莎士比亞戲劇。
散文是壹種沒有嚴格節奏和空間限制的文學形式。與韻文相對。中國的散文是從先秦諸子的散文發展起來的,有代表著名作家的散文名作。其中歷史散文和散文、奏疏等應用文體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世界上散文最發達的國家。
戲劇是另壹種古老的文學形式。主要是通過不同角色之間的對話來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戲劇可以用於舞臺表演和閱讀。
小說是壹種以虛擬世界為內容的綜合文學形式。傳統上以散文為主。莊子:裝修小說當縣長。中國現代意義上的小說始於先秦散文中的寓言,成熟於漢末六朝的筆記,再蔓延到明清時期以四大奇書為代表的長篇小說和以《聊齋誌異》為代表的短篇小說。西方小說被稱為小說和散文史詩。小說作為後來的文學形式與神話傳說聯系在壹起。由於其容量巨大,深刻而全面地反映了現實和人們的思想,成為近代以來的主流文學形式之壹。
編輯這壹段文學人物
作家、劇作家、散文家、小說家、詩人和文學評論家
用不同的語言或國家編輯這段文學
亞洲文學:中國文學、馬鑫文學和日本文學。
歐洲文學:英國文學、德國文學、希臘文學、俄羅斯文學。
美國文學:美國文學,拉丁文學。
編輯這段文獻的不同含義
①社會意識形態之壹。在古代,所有用文字書寫的書籍和文獻統稱為文獻。現代藝術是指用語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所以也叫“語言藝術”。在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學分為兩類:韻文和散文。現代文學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各種流派風格繁多。
②孔子四大家族之壹。高級論語:“文學,子遊,夏紫。”邢炳叔:“文章若有所識,有子遊,有夏紫。”還教貴族子弟的科目。宋《雷慈宗傳》:“天下重藝,使丹陽尹立玄學,太子引何承天立史,司徒從軍立文。”
(3)指字章修養。元結《大唐賦》:“文不老,誰當老?”
(4)正式名稱。漢代放在州、縣、王國,或“文學史”或“文學史”,這是後來的導師首創的。漢武帝為了選拔人才,專門設立了“賢文”科目,各郡舉薦人才進京應試。被推薦的被稱為“賢文”。“德”是指品德良好、道德高尚的人;“文”指精通儒家經典的人。魏晉以後,有了“文學訂婚”之名。到了唐代,大夫被安置在周閑郡,在德宗改名為“文學”,太子、君王也被安置為“文學”。明清廢除。
編輯這壹段現代文學期刊
文學:1933於1年7月在上海成立,由文學學會創辦,上海生活書店出版。1卷由文學社主編,2至9卷先後由傅東華、鄭振鐸、王統照主編。黃源參與編輯1至5卷。鄭振鐸和茅盾是文學的主要發起人。編委會成員有郁達夫、茅盾、、洪深、陳望道、徐調福、傅東華、葉、鄭振鐸。在它出版之初,魯迅是編輯委員會的成員。辦刊宗旨“是集中全國作家的力量,以內容豐富、代表最新潮流的書籍供給壹般文學讀者的需求。”刊物內容豐富,欄目眾多,時有變化。相對固定的有小說、散文、詩歌、戲劇、文學論壇、書評、作家隨筆、文學畫報、翻譯、世界文學觀。其中,主要發布著名作家的文學創作、文學理論和作品,並經常發布和評論新作家的作品。投稿者有魯迅、巴金、老舍、丁玲、冰心、朱自清、許地山、、郭紹虞、耿繼之、田漢、鄭、戴望舒、張天翼、李烈文等,還有郭沫若、阿英、周揚、胡風、簡、林語堂、沈從文、、艾蕪、蕭軍、蕭紅、臧克家、吳組緗等眾多著名作家。他在創作中發表了許多有影響的作品。小說如茅盾的《殘冬》、《多角關系與大鼻子的故事》、葉聖陶的《濫三五門與壹個練習生》、王統照的《山雨與秋收》、許地山的《春桃與女兒心》、王魯彥的《屋檐下與鄉村》。老舍的《上臺》、《微神與我的壹生》、張天翼的《包氏父子》、《清明節》、沈從文的《八馬》、的《苦難》、的《咆哮的許家屯》、簡賢艾的《國之悲劇》、的《天下太平》、端木蕻良的《人間仙境》。散文隨筆如魯迅的《我的疫苗》、《緬懷魏素媛君》、《病後雜談》、《病後雜談》、朱自清的《共同成長的悲哀》、豐子愷的《妳和我》、巴金的《命運堂隨筆》、《勞動者之歌》、的《旅途隨筆》。如王統照的《她生與吊今日戰場》、臧克家的《罪惡的黑手》、《中原的武器》、朱湘的《莊周壹夜》等詩歌;如洪深的《劫後桃花》、陳的《金田寨與盧溝橋之戰》、的《賽金花》、李健吾的《梁》、《老王和他的戰友》等。這些不同體裁的作品大多取材於現實生活,對當時反帝反封建的鬥爭和其他社會矛盾進行了現實的描寫,成為現代文學史上的重要作品。
文學更註重中國現代文學史和作家作品的研究。在現代文學報刊中,是出版作家專著最多的刊物,先後出版過茅盾的《冰心論》、《魯與花生論》、胡風的《林語堂論》、穆的《徐誌摩論》、《郭沫若詩論》、徐階的《周作人》等。丁玲的《母親》、的《山雨》、的《南方的夜》、的《劉溪集》、的《論糧田》、彭的《黃佳的好消息》、的《雪原》、萬迪和的《大聖篇》、蔡希陶的《蒲公英》、曹禺的《日出》。文學方面出版過魯迅的《論第三種人》、《論諷刺》、《儒林外史》(全文1-7)、《無題草》(1-3)、周揚的《論現實主義、典型與人格》、胡風的《論。郁達夫、金、易、胡、、沈其瑜等人寫的《五四文學運動的歷史意義》、的《中國新文學的興起及其背景》、茅盾的《新文學的前途是否處於危機之中?論早期白話詩、敘事詩的未來、朱自清的《雜詩與新詩的尋勘》、曲藝的《新詩的蹤跡與出路》、陳玉門的《中國新詩的未來》、張庚的《中國戲劇的現階段》、洪深的《1933年中國電影》等文章,都是關於中國新文學的。這些文章對於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歷史發展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文學》還在7月1934刊登了“文學壹周年特刊”——《我與文學》。茅盾、巴金、鄭、胡風、、、沈從文、卞等59人,寫下了他們各自與文學的關系和“親切經歷”,“成為文學史上的珍貴資料”(《我與文學?簡介)。1935年7月,又出版了《文學兩周年特刊》,由蔡元培、魯迅、茅盾、葉、朱自清、郁達夫、洪深、阿英、胡風、豐子愷等60人執筆,從多個角度簡要介紹了文學的特點、國內外各種文學流派。1936、165438+10月、65438+2月出版了《魯迅先生特別紀念版》(壹)、(二)。茅盾、鄭振鐸、王統照、傅東華、郁達夫、鄭、、歐陽範海、李群等都為這位新人題詞作畫。
文學方面也註重中國古典文學的研究,先後出版了郭沫若的《屈原時代》、鄭振鐸的《談金瓶梅詞與西遊記的演變》、顧頡剛的《明民歌琵琶詞》、陳子展的《宋代詩人與道士》等。,6月份的1934。
文學也非常重視外國文學作品和文學理論的翻譯和介紹,先後有普希金、尼古拉·果戈理、屠格涅夫、高爾基、安徒生、海涅、席勒、濟慈、雨果、羅曼?羅蘭,惠特曼,馬克?吐溫等著名作家的代表作品和理論著作,以及評論它們的文章,還出版過《翻譯專刊》、《弱小民族文學專刊》、《紀念1935年世界文人之死專刊》、《紀念屠格涅夫逝世50周年專刊》、《高爾基紀念專刊》。這些翻譯和資料記錄了中國現代文學與外國文學的密切關系。
文學創刊於30年代初,在《小說月報》停刊、“左翼聯盟”刊物屢禁不止的情況下,成為左翼作家和進步作家發表和創作的陣地。其反帝反封建的主導傾向是壹致的。1937年8月第9卷第2期出版後,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文學篇幅縮減,同年10月165438日起至第9卷第4期停刊。《文學》每6期1卷,第52號* * 9卷,是20世紀30年代出版時間最長、影響最大的文學期刊。
編輯這段文學的精神價值
文學除了外在的、實用的、功利的價值,還有內在的、看似無用的、功利的價值,即精神價值。
精神有許多不同的定義。我們壹般從這個意義上定義精神的概念:它是人類內部的壹種意向存在,是人類理性和感性諸多心理因素的有機統壹,是人類不斷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心理活動過程。因此,精神價值不同於物質價值,它是內在的、本體的、不斷自我超越的。文藝的創作活動是文藝工作者的精神活動,文學作品屬於人類的精神產品,文藝的接受和欣賞也屬於人的精神活動。因此,文藝的精神價值應該是其自身最內在、最基本的價值。正如德國早期現象學家莫裏茨·蓋格所指出的,“在藝術作品中,有壹些確定的特征構成了它的價值”,即藝術的精神價值,即它不為某種目的服務,所以他不能理解藝術,這些價值被人們體驗為存在於作品中的特征,被包含在藝術作品中。”
藝術在履行各種“服務”職責的同時,已經忘記了它是什麽,而我們在擁有太多“藝術作品”的同時,也失去了“藝術精神”。
藝術不僅是工具,也不總是“作品”。但藝術本質上是壹種生活方式,是壹種生活態度,是生活的內涵,是生活賴以存在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