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的語言不僅具有音樂之美,而且在表意和修辭上都有很好的效果。
在《詩經》時代,漢語已經有了豐富的詞匯和修辭格,這為詩人的創作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詩經》中豐富的名詞表明詩人對客觀事物有充分的認識。
《詩經》對動作的具體而準確的描寫,顯示了詩人細致的觀察和對語言的駕馭能力。
比如《福聚》中,摘福聚的動作被分解,分別用六個動詞表示:“摘,開始找;有,也有。”“餵,接吧;嘿,帶上妳的兒子。”“眼角,用衣服儲起來,抱著。
可以和衣服壹起收納,放在腰帶裏。”(朱《詩集傳》卷壹)六個動詞生動地描繪了采美地的畫面。
後世常用的修辭格,在《詩經》中可以找到:誇張,如“誰叫和光,從來不準動刀”(《馮偉·和光》);對仗,如“女子不樂,士盡其才”(《馮偉為自保》)。
《詩經》的語言形式生動多彩,往往能做到“事半功倍”、“飽含情感”[13]。
但雅、頌、國風在語言風格上是不同的。
《雅》和《宋》的大部分篇章都采用嚴格的四字格,雜字很少,但國體雜字很多。
在《瀟雅》和《國風》中,重復的篇章和句子用得較多,但在雅俗共賞方面卻不多見。
許多語氣詞,如、之、之、死、呼、二、壹、也等,在民族風俗中使用。這些語氣詞在《雅》、《頌》中也出現過,但不如《國俗》中的語氣詞數量多、種類多。
語氣詞在民族風格中的妙用,增強了詩歌的形象性和生動性,達到了傳神的境地。
雅、贊、民族風格的不同語言特征反映了時代和社會的變遷,以及創作主體身份的差異。
《雅頌》多為西周作品,為貴族所作,體現了“雅樂”的尊嚴。《國俗》多為春秋時期作品,多采自民間,更多體現了新聲的自由豪放,貼近當時口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