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以議論為詩”就是詩人直接表達自己的主要思想、感情、認識和道理。
有些人常把“以議論為詩”這三個概念與“崇理”(嚴羽語)和“以文為詩”混為壹談,比如“寫詩”的本質就是把詞放進詩裏,或者說“論詩”。(胡明《寫詩》與《寫詩》,河北師範大學學報,1984.438+0)
其實,“崇理”和“以辯為詩”是兩個密切相關但又不可替代的方面。“崇理”是指用詩來表達“哲學”的內涵。主要屬於內容的範疇;“詩以議論為主”主要是指詩歌由傳統的以物傳情的方式向直接議論的方式轉變,主要屬於藝術形式的範疇。“議論”的方式和“哲理”的內容,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屬於散文的功能。蘇軾等人將其納入詩歌創作,是因為他們稱之為“以文為詩”。
在《蒼話》中,嚴羽“以言為詩、以議為詩、以學為詩”的批評成為後世公認的綱領性批評。
“以學問為詩”這句話,最早出現在宋代詩論家嚴羽的《蒼施瑯話》中:“近代君子作奇釋,故以言為詩,以學問為詩,以議論為詩。夫不公,非古人之詩也?此語是嚴羽對宋詩創作的批評。如果從中國詩歌史的角度來看,可以發現,唐詩所特有的宋詩創作風格,並不是壹朝壹夕形成的,而是早在唐代就開始了。開詩壇之先河的杜甫,發展了韓愈,晚唐的杜牧。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唐宋詩之爭,持續了很長時間,造成了壹種錯覺,好像宋詩和唐詩沒有什麽共同之處。實際上,唐詩從中唐到後期宋詩都有演變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