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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酒詩

《詩經·瀟雅伐木》

砍樹,唱歌。從山谷轉移到樹上。讓它歌唱,並請求它友好的聲音。我喜歡鳥,但是我仍然想要朋友。妳是伊拉克人,妳不想要朋友?上帝傾聽它,最終它是和平的。

允許伐木,也允許喝酒。已經有胖的了,這樣可以加快爸爸們的速度。舒服不如來。掃壹掃灰塵,給我八個建議。既有肥馬加速大叔們。沒來是我的錯。

伐木在大阪做,抽煙有成果。水豆有練,兄弟遠。人失德,心滿意足。有酒給我(哦),沒酒給我(哦)。侃侃為我打鼓(哦),蹲下為我跳舞(哦)。我有空,就喝這個。

這是壹首宴請朋友故友的詩。

毛詩序:“伐木,顏友人老。”

黃白《詩疑辯證法》說:“妳若細奏此詩,可以說不可求友,求字為大腦。”

壹說這首詩“刺周德之衰”,認為“伐木無用,朋友乏,勞者吟之。”詩人伐木苦,以為是文。“但就詩詞而言,《燕友故知》更可信。

最後壹句,“我”是擬聲詞,即“哦”(根據聞壹多的歌詩,“我”同“Xi”,讀作“啊”,語氣詞)。

“有酒我醉(哦),無酒我醉(哦)。侃侃為我打鼓(哦),蹲下為我跳舞(哦)。我自由了,喝這個。”這裏的“我”和“伊”沒有任何意義,可以理解為“有酒和沒酒”。侃侃鼓,蹲舞。我有空喝這個。”意思應該是:有酒就喝,沒酒就買(“翠”和“意”都是動詞,但不知道時代有沒有專門賣酒的飯館),鼓聲隆隆,我(我們)蹲著,跟著鼓點跳舞。利用我(我們)的閑暇時間,喝下這杯酒。

酒是人與人之間表示友誼的道具,也是周禮儀中宴飲時必不可少的道具。全詩表達了父兄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的願望,表現了周人溫良恭儉讓的風俗習慣。

從“水豆”的做法來看,這裏的宴席包含了祭祖的內容,應該屬於祭祀後的宴席,只是為了強化宗族觀念,尋求尊重和親吻。“既肥,再來速報祖宗。我寧願不來,我會處理的。”“既有肥馬,可以加快大叔們的速度。我寧願不來,但我有罪。”其他句子,都表現了周朝宗法制度中嚴格的尊卑觀念。

其余的是:

周南撇了撇耳朵:“我姑姑嫉妒他的錢...我姑姑嫉妒他的錢……”;

《馮祺七月》:“八月剝棗,十月得米。因此,春酒是用來慶祝長壽的。.....朋友喝酒,說殺了羔羊。當妳在法庭上,陳是尷尬的,沒有界限。”

《瀟雅·鹿鳴》:“我有壹個目的酒,客人的風格是奧。”

《瀟雅長堤》:“喝酒的是妳。”

《瀟雅伐木》:“伐木在大阪,酒甚多。”

《瀟雅玉立》:“君子有酒,多有目的。”

《瀟雅南遊嘉魚》:“君子有酒,客式小燕子樂。”

等等,等等,等等

《詩經》中提到“酒”的詩多在《爾雅》,飲酒者多為貴族(或亡祖)。好像當時酒還挺少見的,“酒”很少出現在勞動人民的詩詞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