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比喻。
邢:激動的時候先說別的。借其他事物引出所要描述的事物的描述。
關於賦,比,興有兩種解釋。壹種解釋是,賦、比、興與政治教育和諷刺建議密切相關。最早做出這種解釋的是漢代的鄭玄。這壹解釋的積極意義在於,它對唐代陳子昂、白居易所倡導的“美勝於樂”的理論有著直接的啟發作用。負面影響是導致了很多詩人遊離於藝術形象之外,片面追求所謂的詩的瑣碎意義。另壹種解釋是把賦、比、興理解為單純的藝術思維和表現手法。漢代的鄭中先作了這種解釋,把比看作是壹種修辭格,把興看作是幫助植物、動物和鳥類明白它們的意思的手段。這壹解釋為後世許多學者所繼承,如晉代的支輿、宋代的李、朱等。他們的論述準確地概括了賦、比、興作為表現手段的基本特征。
對賦、比、興的歸納和研究,在中國古代詩歌理論和詩歌創作的發展中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深化和完善了對詩歌藝術思維和表現方法的理論認識,而且促進了詩歌在創作上的豐富和完善,對古代詩歌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