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證龜成鱉。
拼音:?zhèng guī chéng biē
釋義:? 將烏龜說成甲魚。比喻蓄意歪曲,顛倒是非。
出處:宋代蘇軾《東坡誌林·賈氏五不可》:“晉武帝欲為太子娶婦。衛瓘曰:‘賈氏有五不可:青、黑、短、妒而無子。’竟為群臣所譽娶之,竟以亡晉。……俚語曰‘證龜成鱉’,此未足怪也。以此觀之、當雲‘證龜成蛇’。”
用法:作謂語、定語;指故意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