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史記·商君列傳》:(商鞅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之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壹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商鞅制定新法完畢,尚未頒布。他恐怕百姓們不信賴自己,於是在秦國都城的南門口豎立了壹根三丈長的木桿,召集百姓,告示說:“如果有人能將木桿移至北門,賞賜十金。”
眾百姓聽了很奇怪,不知他是什麽意思,都不敢貿然去移。商鞅又說:“能移木桿人,賞五十金。”這時,人群中走出壹個人來,將立木搬至北門,商鞅當眾賞賜了五十金,以表示自己言而有信,不欺騙百姓。
事後,他便頒布了新法。
後人用“立木南門”這個典故告訴我們辦事情,應該言而有信,方能取信於民,絕不能朝令夕改,失信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