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是中國的行政區劃之壹,其行政地位與街道、鄉、民族鄉、蘇木、民族蘇木和縣相同。屬於鄉級行政區域,由市轄區、縣級市、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特區、林區管轄或由地級市、自治州直接管轄。
鎮和鄉的區別在於它的區域面積大,人口多,經濟發展好,主要是非農業人口和壹定的工業區。如果縣或縣級市政府設在鎮上,則稱為城關鎮。截至2019,12,中國共有20975個城鎮。截至2020年底,全國共有21157個鄉鎮。
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的鎮。1963之前常住人口2000多,非農業人口占比50%以上。從1964開始,常住人口改為3000人以上,非農業人口占70%以上,或者常住人口2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非農業人口占85%以上。
1984後調整為,縣級地方國家機關所在地;或者總人口2萬人以上的鄉鎮,鄉鎮政府常住非農業人口超過2000人;
或者在總人口超過2萬的鄉鎮,鄉鎮政府中的非農業人口占鄉鎮人口的比例超過10%;或者少數民族地區、人口稀少的邊遠地區、山區和小型工礦區、小型港口、風景旅遊區、邊境口岸等地,雖然非農業人口不足2000人,但確有必要建設城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