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盜竊應在年滿16周歲後才追究刑事責任,並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根據《刑法》規定,不滿16周歲未受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盜竊罪的量刑,又稱刑罰裁量,是指根據刑法規定,在認定盜竊罪的基礎上,對犯罪人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以及判處多重刑罰的確定和裁量。現實生活中的盜竊主要是刑法中所指的盜竊罪。盜竊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全部財物的行為。但並不是所有的盜竊都能被視為盜竊。因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除了滿足盜竊罪的四個要件之外,還要有壹定的數額標準。只有兩者相結合才能成為刑法中的盜竊罪。只有已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青少年在盜竊時才可能不負刑事責任。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凡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盜竊罪,應承擔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依照前三款的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開展專項矯治教育。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