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史》案
1.明朝天啟年間的宰相朱國楨退休後寫了壹本書《明史》。沒落的朱家以壹千塊錢的價格把手稿賣給了湖州的富翁莊廷誌。這本書講述了崇禎王朝和南明的歷史,用詞和短語譴責清朝。盲人莊廷義對這本書做了壹些補充,就像他自己寫的壹樣。他的父親莊允成為《明朝簡史》改名,請李陵西作序,並邀請18位江南名人參與征訂。
2.莊廷義的嶽父朱友明是個有錢人。順治十七年,此書以莊廷儀的名義在世界上出版。康熙二年,他回到吳之榮安縣,只是壹個知縣。他想通過報道建功立業,以便東山再起。他買了第壹期,並直接向首都的司法部門報告。他借機誣陷朱,說朱友明是莊書中的“老”。康熙元年,刑部派人到湖州調查,發現此書有八大罪狀。主要罪行是興明滅朝。莊雲成和朱友明在北京被捕。
3.當時,包括鰲拜在內的四位大臣掌權。他們利用這本書大做文章,下令進行嚴厲的審判,給那些懷念明朝的人點顏色看看。莊廷義被挖出來殺害,他的兄弟莊廷成(24歲)和李令璽被斬首。李陵西的四個兒子也被處死,朱友明有五個兒子,都被殺了。參與著書的毛遠熙、吳智勇、吳誌明兄弟以及被儲江列入書中的顏屋均被處死。
4.宋奎因為沒有事先報告他有免於處罰的特權而除掉了這個官員,程被殺。滬江太守譚希敏上任才半個月。事件發生後,他和地方法官李歡都因藏匿被絞死。刻書、印書、訂書、送板、買書也被砍頭。此案執行死刑70余人,牽連人數221余人。罪犯的妻子被送到偏遠地區做妻子。吳之榮得到了銀行家的壹半財產和朱家的壹半財產,並把它作為建文帝的建議。後來,他死於嚴寒和酷暑。
第三,查斯丁案
1,科舉規定八股文題目必須出自四書五經。雍正四年九月,江西省考主考官查嗣庭提出了“韋敏罷考”的四字命題。這本四字書出自《詩經·玄鳥》。但據報道,查思婷提出這個話題是別有用心的。“威”和“止”的意思是雍正打破了頭,雍正怒不可遏,查思庭自然惹上了官司。
2.雍正命查嗣庭將此案提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司)嚴格審批,最終罪名“離譜”。第二年,調查法院的案件結束。雖然查思庭死在獄中,但他仍然受到了殺屍、處死兒子和流放家人的懲罰。《西征隨筆》的作者王有壹首詩“皇帝白花錢壹毛錢”,被認為是對康熙皇帝的諷刺,於雍正四年被殺害。兩人都是浙江人,雍正懷恨在心,於當年65438年6月+10月下詔停止浙江省考。
擴展數據
1.文字獄在歷朝歷代時有發生,尤其是清代,尤其是乾隆時期。中國歷史學家顧頡剛說:“在清朝的300年裏,文學是不存在的,但仍然有文字獄的災難。”“是的,但它的嚴厲程度比清初更甚。”?嘉慶皇帝執政後,改變了乾隆朝的文字獄政策,開始對文字獄進行平反。自此,古代文字獄基本結束。
第二,清代的文字獄史無前例,而且隨著統治的穩固而不斷加深。規則越穩定,它就越達到頂峰。到了乾隆時期,它得到了無以復加的加強,中國的傳統文化被扭曲了?。順治皇帝有7次文字獄,康熙皇帝有20多次文字獄,雍正帝皇帝有20多次文字獄,乾隆皇帝有130多次文字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文學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