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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端的典故從何而來?

“莫須有”的故事出自《宋史·嶽飛傳》。嶽飛被捕了。當這個案子即將開庭時,韓世忠拒絕接受,並讓秦檜審問他。秦檜說,嶽飛的兒子嶽雲寫給張喜安的反動信件不見了,但這是“莫須有的”。韓世忠說:“‘莫須有’二字,何以盛行於世?”這是不必要的關註的開始。

中國的知識分子讀古書,搖頭晃腦,裝得很有學問。其實他們看不懂古籍,是因為他們讀書不好,亂讀。以“莫須有”這個詞為例。每個人都解釋“沒什麽”是什麽意思,這根本說不通。如果秦檜厚顏無恥地說“莫須有”是“沒什麽”,那就意味著嶽飛被處罰沒有證據,也就意味著他公開承認自己在鬼混。世界上怎麽會有這種事?中國知識大家都看《嶽飛傳》《宋史》,但是大家都不去深究這個解釋怎麽說不通。真是個混蛋。

終於有壹兩個人敢問了。在《資治通鑒》壹書中,許說“不必要”壹詞是錯誤的,應該是“必要的”。在《子同治鑒》的考證中,畢淵利用《中興筆記》末尾的旁證,認為它也應該是“必要的”。朱壹尊說這樣做是對的。但是把“莫”字改成“必須”字的依據是什麽?“莫”和“比”這兩個字明顯是不同的字!有鑒於此,於認為《手稿》中的“不必”壹詞應作直譯,標點符號應為“莫,必要”“莫”是猶豫的意思,“必須有”是必須有。"士忠截斷他的話,把它們組合起來,以示對荒謬的蔑視."余的解釋並沒有犯私自更改古籍的錯誤,但還是說不通。

其實“莫須有”這個詞是宋朝的人用的。我們應該從宋代的人書裏尋找旁證,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本真之道。在宋人的書裏,我發現《建炎年間錄》裏有壹句“不叫二十三大未來”;蕭曲舊聞有句話,“不要等我告訴妳不”;《鐵圍山談》裏有句話“不要問他不在”;《褒揚包拯齋法》壹書中有壹句話“勿與他辯明”;《分類簡毅誌》有“不謝群臣”之說;《思陵錄》中有“不必批”的說法;後村大學全集裏有壹句話叫“不需要人”。.....從這些宋代的口語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徐默”的語義原本是“不要妳”或“不要妳”的意思。“莫須有”這個詞竟然是“不是嗎?”的含義。考證《宋史》原文:“獄將上頂,韓世忠不公平,實為尷尬。他說:‘費子雲和張雖名不見經傳,但他們的事是不必要的。’”用現代漢語來說,顯然是“嶽飛的罪行,不是嗎?”語氣傲慢。這種語氣就是當時針鋒相對的對話,這樣解釋“莫須有”二字也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