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語和漢語標準壹等詞、常用詞。表意文字,其甲骨文像壹個向上的嘴巴形狀,在上部有含義,因此它們通常用於指代發音。本義是口,引申為容器向外通過的部位、進出的地方等等。口也是壹個偏旁詞。
文字起源:口,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口”字,看起來像人的嘴是張開的。篆書與青銅器銘文略有相似,但字形上下拉長。在隸書和楷書中,用直的方折代替小篆的弧筆圓折不像嘴的形狀。
其本義指嘴。青銅器銘文中的“寇”字是作為氏族文字使用的。在古代漢字中,“口”壹般用兩筆書寫,但在漢代可能已經用三筆書寫。
“口”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作為部首使用,這是《說文》的部首。現代漢語詞典仍有“口”的部分。與“口”有關的漢字大多出自“口”,如接吻、吃飯、喝酒、唱歌等。“口”有時可用作無聲符號,如扣和敲。
口的基本定義:口,它進出的地方,特別是港口和工業;系統;專業方向,容器與外界溝通的地方,人口,味道,破碎的地方,劍刃,騾子,馬,驢等的年齡量詞。用於人,也用於壹些牲畜或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