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寫數字是中國獨特的數字書寫方式。與數字發音相同的漢字被用來代替數字,以防止數字被篡改。
大寫數字的使用始於明朝。由於當時發生了壹起重大腐敗案件“郭桓案”,朱元璋頒布了壹項法令,其中明確要求記賬數量必須從“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和千”改為“壹、二、三、四、五、七和九”。後來,“莫”和“錢”被改寫為“白、錢”,壹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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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數字的使用應該是由充滿改革精神的武則天推動的。她是唯壹壹個敢於自己寫詞的女王;她的名字的“萬”字就是證明。據明末清初著名學者、考據學家顧介紹,岱嶽廟塑像是澤天朝立的石碑,碑上有都城人物。顧考證說:“凡壹、二、三、四、五、陸、七、八、九等數。都是武侯改做的。”
大寫數字不僅出現在澤天王朝之後的石碑上,還出現在詩歌中。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在宋版《白長慶集》中寫道:“上營請樂維伯等四軍各守其事”:“軍壹月之費計二萬元。”其中“二”、“挑”、“畫”和“八”都是大寫數字。顧說“漆”字應該是“巴”字,還有三個點是後人刻上去的。在“漆”之後,簡化為“漆”,保存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