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成年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當妳知道做某事會傷害別人時,妳仍然這樣做了,但現在妳必須讓妳傷害的人為他們的錯誤付出代價。道歉彌補不了傷害,傷害還是發生了。更何況,大多數加害者道歉只是為了讓自己心安理得。
能肆無忌憚傷害妳的人,壹定有意識地比妳優越。在他心裏,妳的存在可有可無,無足輕重。比如馬上就要發生碰撞了,左邊是QQ,右邊是寶馬。妳認為妳擊中了哪壹個?他做了什麽傷害妳的事,妳希望他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的領導嗎?
太多時候,我們接受的思想和教育是要寬容和慷慨,但我們經常忽略自己的內心感受,甚至在拒絕他人時小心翼翼。但我們常常忘記,傷害妳的人從來沒有把妳放在壹個平等的位置上,所以我們為什麽要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的道歉呢?換句話說,傷害妳的人並不覺得尷尬。當妳拒絕他的道歉時,妳為什麽要感到尷尬呢?妳不需要對我的態度感到驚訝,更不用站在道德制高點告訴我,我對妳說了“對不起”,妳為什麽不回答我“沒關系”。妳可以向我道歉,或者我可以選擇不原諒。
在波傑克有這樣壹句話:從來沒有人規定道歉會被原諒。
與其壹直糾纏在這個仇恨的漩渦裏,不如跳出來,努力過得比他好。有什麽比看到他過得比妳差更讓人欣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