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海關做個小官。
他寫詩時非常註意遣詞造句,反復背誦和琢磨,於是流傳下來壹個生動的故事:有壹天,他騎著驢去拜訪隱居的朋友李寧,正好朋友不在,他就在門墻上寫了壹首詩(即“李寧隱居處”),描寫了李寧隱居處的寧靜景色,描述了他的意外來訪,以及稍後回來與他會合。
從李寧隱居地走回來,賈島總覺得這首詩的三四句中有壹句話應該改壹改。原詩是這樣的:“島在池邊,和尚推月下門。”他想:用“推”字是不是更好?還是改成“敲”?
賈島在驢背上思索著,總是猶豫不決,並不自覺地用手做了壹個推和敲的手勢,試圖固定這個詞。就這樣,他壹路走到了長安城,他還在壹邊打手勢壹邊呻吟。這時,時任長安地方長官的韓愈外出辦事。賈島全神貫註,撞上了韓愈的儀仗隊。看到賈島如此放肆,儀仗隊的士兵沖進第三節,沖上前去,於是他們把他從驢上拉下來,推給韓愈。韓愈問賈島為什麽無緣無故和自行車相撞。賈島這時回過神來,連忙解釋說是因為他在驢背上寫詩,精神恍惚。他不是故意沖撞的。著名作家韓愈也對賈島的問題很感興趣。他沒有責備他,而是立即想了很久,然後說:“用‘敲’這個字很好!”於是,這兩句話終於定下來了,它們變成了:鳥兒在池邊的樹上停留,和尚在月下敲門。
唐代,任凡夜宿泰州金子峰寺,在寺壁上題詩:“新秋極爽,鶴轉松露落衣。前峰映河,僧開翠微竹樓。”在他走了幾十英裏後,他覺得“半條河”比“壹條河”更合適、更現實。忙著返回寺廟修改,但當他到達寺廟時,他發現有人已將“壹”字改為“半”。真是“英雄所見略同”!
北宋範仲淹曾寫道:“雲山蒼蒼。這條河很大。君子之德,山高水長。”記錄東漢隱士嚴子陵的祠堂。朋友李泰伯看後稱贊《雲山》、《姜水》等句子構思宏大,氣勢非凡。不過“德”字有點局促,換個“風”字會更協調。範仲淹反復吟誦,實在模棱兩可,於是歡天喜地地改了。
有壹天,蘇軾被貶,王安石為他餞行。其中有“明月當空叫,黃狗心中臥。”蘇軾壹看,心想:明顯有問題:明月怎麽會吠叫呢?小黃狗再小也不能躺在花心上啊!這與事實不符,所以改為“明月當空照,黃狗臥陰。”後來,蘇軾得知當地有壹種叫明月的鳥和壹種叫黃狗的蟲,才知道自己犯了壹個錯誤,於是他上門道歉,成為壹段佳話。
事實上,許多詩人和作家都註重錘煉文字。比如宋祁《春日紅杏枝》中的“鬧”字,充滿了境界。還有王安石的《春風與綠江南岸》和《綠》,感動了很多讀者!在張喜安的“沙睡禽池,雲破月影”中的“弄”字生動地描述了這壹景色。
除了寫詩之外,敲打單詞和句子也可以幫助人們贏得訴訟。古代有壹個縣令,他討厭啰嗦,所以他在破案時有失偏頗。壹名婦女在失去丈夫後想再婚,但丈夫的家人試圖勸阻她。這時有人為女子寫了訴狀,縣令當時作出判決:“下嫁”。原來訴狀上只有八個字:夫死,無嗣,翁坤,莊叔。這四個原因清楚地表明了女人的困境。字字如金。
事實上,提煉字符可以挽救生命!從前,壹個縣尉查閱案卷時,看到了他壹個朋友的案卷。上面有壹句話,“小偷闖進了大門”,這是壹個強盜幹的。根據法律,縣尉想幫助壹個熟人減輕他的罪行,所以他在這句話的某個詞上加了壹筆錢。最終判決時,這個人被從死罪改為流放三年。改了什麽字,有這麽大的變化?“大”字改為“狗”。“進門”的強盜行為變成了“狗進門”的小偷小摸,壹字之差其實就是“生死之別”。
2.
(1)
王(王安石)有壹句名言:“瓜州和京口之間有壹水之隔,中山只隔幾座山。春風是綠色的江南岸,明月幾時照我?”吳軍士家藏其草,雲“又去”之初,圈“去”字,註“壞”;改“國”,繞壹圈改“晉”;旋轉到“滿”;如果是十個單詞,則將其指定為“綠色”。——(洪邁的《詩改詞》)
(2)
任凡(人名)在泰州寺墻上寫了壹首詩:“前峰月照壹河,和尚在翠微開竹樓。”如果妳去了,如果妳有觀眾,拿起筆把“壹”字改成“半”字。如果妳轉(轉)幾行十英裏,妳會得到“半”字。如果妳想改回來,妳會看到改變的單詞並感嘆:“臺州有人。”——(李東陽《山麓詩話》)
第壹個故事是學生們熟悉的。王安石開始使用的“到”、“到”和“到”都是動詞,只是客觀地表明春風要來了,沒有其他內容。後來,“人”和“綠”是用作動詞的形容詞。“人”只是描述了春風的廣闊範圍和巨大面積,而“綠色”壹詞則描述了春風給大自然帶來的可喜變化。當然,“綠色”這個詞要好得多。
第二段講述了唐代壹位詩人改了壹個字跑了幾十裏的故事,也很感人。“峰前月光”必然會出現“峰遮月”的情況,月光不會灑滿河面,因此將其改為“半條河”既實用又富有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