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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與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的區別。

以下是國務院各部委和直屬機構在名稱、職能和行政主體方面的具體區別:

首先,名稱不同:

1.國務院各部門的名稱分別稱為“部、委、行、局”。除了中國人民銀行,都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開頭。這裏的“中國人民和共和國”既是壹個國家概念,也是壹個地區概念。

2.國務院直屬機構中,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務院參事室外,其他機構名稱多為“國家X(總)局”,對外交往中可在名稱前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這些機構的名稱是“國家”,以區別於地方政府的相應機構。例如,國家醫保局將在這次機構改革中成立。

第二,功能不同

1.國務院由若幹部門組成,分別依法履行國務院的基本行政職能。

2.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國務院的壹項專門業務,具有獨立的行政職能。

第三,行政主體不同:

從法律角度看,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是否具有行政主體地位。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國務院直屬機構不是國家行政機關,但其中壹些機構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授權行使某些行政職能,而國務院的部門沒有獨立的行政主體地位(法律法規授權的除外)。

中國新聞網-兩會知多少:國務院機構中的“部委”有什麽區別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