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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是德語中的壹二三四格嗎?

德語名詞分為第壹格、第四格、第三格和第二格。

第壹種格,主格,用作動詞的主語、表語、同位語和稱呼。

第四種格,賓格,用作動詞的直接賓語和介詞的賓語。

第三種格,帶格,用作動詞的間接賓語和介詞的賓語。

第二種格,即所有格,用作名詞的定語,置於名詞之後。

德語名詞的變化(die?Deklination)可分為三種類型:

強改(死?starke Deklination);?

弱變(死?施瓦什?del dination);

特殊類型(der Sonderfall?der?十進制)

德語中的強可變名詞包括大部分陽性名詞和所有中性名詞。

強變化名詞變化時,單數第二格要加後綴-es或-s,復數第三格要加-n或-en。如果名詞的復數以-n或-s結尾,則無需添加後綴。其他情況不需要改。

德語中有些陽性名詞是弱變名詞,大部分是代表人和生物的名詞,其變化與其他陽性名詞不同。單數的第四、第三和第二格加-en,以元音結尾的加-n,復數的第壹至第四格加-en或-n。

與陽性和中性名詞的格變化相比,陰性名詞的格變化相對簡單。單數名詞不變,復數改變時陽性和中性名詞相同。第三種情況加-n就行了,如果是以-n或者-en結尾,就不需要加後綴了。

希望能幫妳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