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者分為兩種:壹種是後人為了欣賞,將前朝書法家的字跡刻在石頭上,擴展成拓片,方便流傳、欣賞和臨時研究。比如宋代的春華閣帖,清代的三溪堂法帖。另壹種是用來記錄政績的石刻,記錄名山、名寺的沿革,以及名人、官員的事跡,如禮碑、張夢龍碑、多塔感應碑等。
這些黑底白字的帖子大多以石碑的形式保存下來。從保存形式來看,我們把“黑”帖稱為“帖”,把“白”帖稱為“碑”;從文字內容上,我們把文人的手跡稱為“帖”,碑文稱為“碑”。
古往今來,二王、鐘繇等書法代表人物都被奉為經典,供後人學習。歐陽詢在他的《裴文齋書畫譜》中,把王羲之形容為“典範”、“古今之最”、“唯壹”。到了清代,由於皇帝的偏愛,士人不得不用“二王”之書來謀職,久而久之變得過於程式化,後學發展遇到瓶頸。
此時發現和研究金文銘文,無疑是壹種新的書法方式。再加上國家危機,革命派對皇族的反抗表現在金石學的倡導上,於是金石學興起。
康有為在《廣益中的壹條雙船》中說:“今天,妳要尊崗,就得尊碑。妳要尊唐碑,它就破舊了,妳得尊南北朝碑。”但即使在清代,碑學倡導者阮元也說:“短箋長卷,姿態浮華,善貼;世道嚴,書法深,則碑勝。”在他眼裏,貼雪也不是壹無是處。
總結:拋開時代因素,以現代的眼光來看:鐵血要求筆法嚴謹,文筆嫻熟,然後在法度的變化中求韻;碑學用筆,力求隨性率真,強調個性。審美上,“帖”是“書卷氣”,是靈魂、氣質、情趣的表現;
“碑”有“金石精神”,與“書精神”相比,是浩瀚、豐富、質樸的體現。“帖”和“碑”各有千秋,沒有絕對的區別。它們是壹組相對的概念,不是矛盾的概念,而是可以相互借鑒的。所以碑和帖是可以壹起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