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武官指的是壹路或壹州所設的武官,是兵賊公務的簡稱。負責這壹地區的軍事訓練、監督和逮捕竊賊等職責。南宋有四個行政系統,分別掌管茶場、食雜店、司文書院和左倉圖書館。他們的職責互不相關。
南宋時,財貿資本茶場壟斷茶、鹽、香、礬等。雜貨鋪負責采購朝廷和政府所需的壹切,出售多余的物資。司文學院負責為宮殿制作珍貴而精巧的物品。左倉庫張將四方收入收存,用於法院經費。以上四個官職均由知府掌管,合稱四個轄區。南宋時,工部軍器造兵器,也有軍官掌管。
單詞分解:
1,轄區解釋:管領。蘇頌舜欽的《論五事》等學者,各有名簿,仍是專事管轄的差官。正式名稱。宋代設立許多州縣負責,或由禁衛軍兼管軍隊、訓練教學、監捕盜賊。《宋史·正史》記載七:崇寧中,復位養。字典解釋說,人們用手拿著有環、把手或套索的東西:鍋、燈籠、籃子、包、手提箱和輪廓。引導(向上或向前等)。):怕,促,促,撐,說。提及:提及、提出、提醒、提倡、提議、提名、提議、總結。
2.管轄字典釋義:插在軸端孔裏的鑰匙,防止車輪脫落。管理轄區、地區、管轄區、管轄區、管轄區和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