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妾”字的甲骨文形狀來看,它的下部是壹個“女”字,意思是“女人”;上半部分是“辛”字的縮寫,是“平鏟”。郭沫若在《甲骨文研究》中說:“辛”是壹種用來折磨罪犯或外國犯人的刀、鑿等刑具。酷刑不能用簡單的符號來表達,所以它是通過酷刑工具來表達的。因此,“妾”指的是古代的“女奴”。但甲骨文中“妾”的用法等同於“妻”,沒有貴賤之分,也沒有“有罪女子”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