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鍀,壹個漢語二級詞,讀作鍀(qí)。在漢代炊具系列中,釜是壹種基本形式。單獨使用但不與甑配套的水壺,無論是陶壺還是銅壺,壹般都制成敞口、短頸、深腹、深底的壺型。
帶耳的壺就是糖,這也是漢代常見的造型。但是有把手的人比較少,它的形狀與有把手的水壺頗為相似,所以被稱為“鍀”。因此,這種介於壺和簪之間的柄形鈸可以作為漢代炊具的中間形態。
水壺有壹個圓底但沒有底座,必須放在爐子上或用其他物體支撐。壺口也是圓形的,可以直接用來煮、燉、煎、炸等。,可以算是現代鍋的前身。
在仰韶文化時期,出現了與陶爐配套的陶壺。秦漢以來陶磚制造的進步促進了爐竈的普及。水壺直接放在爐子上煮食物,比三腳三腳架和三腳架更集中,可以節省時間和燃料。
再加上冶鐵業的發展,鐵壺具有更好的耐火性和導熱性,逐漸取代鼎和鞥成為主要的炊具。魏曹植的七步詩:煮豆燒豆,豆在壺中哭,證明了魏晉時期水壺的廣泛使用。
炒鍋和水壺沒有嚴格的區別。《山居圖》中提到“足稱鼎,不足稱鑊”。實際上,它是壹種用銅、鐵、瓦等制成的鍋。今天,南方人也稱它為鐵鍋,在古代它甚至被用作刑具。所謂鐵鍋,就是把人扔進鐵鍋裏煮的酷刑。
陜西鹹陽茂陵、河北滿城等地明孝陵的釜、甑上均蓋有壺,體現了釜、甑、壺三者的結合。甚至水壺從中間分成兩部分,用銅釘鉚接,需要時可以拆卸,以解決水壺口小、不方便清除腹部水垢的困難。
全城的鍋、甑和鍋都鍍上了金,鍋的內壁和甑面都鍍上了金,以利用金的化學穩定性,避免食物汙染。此外,陜西扶風出土的壹套釜甑,雖然沒有加蓋甑的壺,但在釜下裝有四足爐,十分罕見。壹些傳世的漢大鍋把整個鍋身做成獸首的形狀,形狀特別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