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涼山彜族自治州(漢族+彜族)、木裏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黑龍江省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漢族+蒙古族)。
遼寧省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漢族+蒙古族)、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黃南河南蒙古族自治縣(漢族+藏族)、海南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果洛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和玉樹藏族自治州(漢族+藏族)。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身份證法》第壹章第四條第二款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當地通用的文字。”
中國少數民族地區允許使用主要少數民族語言的相應雙語身份證,如廣西發行的第壹代和第二代身份證,其中有壯語字符。由於技術原因,第壹代國字是手寫的,第二代六個國字全部由計算機輸入。
中國的第二代身份證有壹個雙語版本,其中壯語、維吾爾語、彜語、藏語、蒙古語和朝鮮語六種民族語言與漢語並列。使用上述六種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地區的* * *信息部分均為上民族語言和下民族語言的雙語版本。
我的數據:在壹些少數民族地區,主要少數民族居民可以申請在漢語中添加民族語言,而漢族和其他民族居民只顯示漢語。
也就是說,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身份證的所有信息部分都有維吾爾語和漢語兩種版本(例如姓名),該地區的維吾爾族居民可以在其信息部分的漢語語言中添加維吾爾語(例如納斯勒丁·兩代情)。
但是,該地區漢族或其他少數民族的個人資料只有中文,或者他們可以申請維吾爾族,但其他民族語言(如哈薩克語、蒙古語、錫伯語等。)無法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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