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是中國古代用於書寫的竹簡和木片,它們沒有列在壹本書裏。在紙發明之前,簡牘是中國書籍的主要形式。秦簡是戰國及後秦時期秦國遺留下來的簡牘的總稱。
1975年底,湖北省雲夢縣秦墓出土戰國末期竹簡1100余枚。2002年,在湖南省龍山縣葉鎮發現了3萬多枚秦簡。主要內容為秦省洞庭縣黔靈縣檔案,包括祖制農牘、地名裏程牘、戶籍牘等。它的發現將極大地彌補史料的不足。
雲夢秦簡源於睡虎地11號秦墓,11號墓的主人是壹位主管司法的地方官員。這些竹簡長23.1-27.8厘米,寬0.5-0.8厘米。它們的內容主要是秦朝時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書、醫學著作和有關吉兇禍福的占蔔書。
簡牘經整理歸納為九大類:年譜、書語、秦律十八種、生效律、秦律雜抄、法律解答、官道、日書* * *。
52枚竹簡記載了從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年)到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65438年+公元前07年)的歷史。
秦律十八種、生效律、秦律雜本、法律問答、結案診斷可統稱為秦律文書。這本書寫於不同的年代。
《秦律十八種》共202簡,包括18種法律,涉及農業、倉庫、貨幣、貿易、徭役、官員、軍功、手工業等方面。每部法律都是節選,而不是全文。“有效的法律”,***61簡,對縣和官員的材料賬戶的驗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法律對武器、盔甲和皮革等軍備的管理尤為嚴格,還明確規定了度量衡的標準和誤差。秦律雜抄,***竹簡42枚,是墓主人生前抄寫的11種律令,其中有許多與軍務有關的律令。
法律問答,***210簡,以問答的形式解釋了秦律的規定、條款和意圖,相當於現行的法律解釋。主要講解秦律(即刑法)的主要部分,同時也講述訴訟程序。
“封閉診斷”的***98信是關於審判的原則以及案件的調查、勘驗、審判和扣押的規定和案件。為研究中國書法發展史和秦帝國的政治、法律、經濟、文化、醫學等提供了翔實的資料。秦簡的發現對研究秦國歷史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