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拼音:duàn)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的金文中,它的古代形式壹般被認為像用錘子在懸崖上敲擊石頭。其本義指敲打和錘擊,是“鍛造”的最初文字。段常用來指事物和時間的壹部分,也指工礦企業中的壹級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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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段者,椎物也。從duān n中拯救妳的聲音”許慎認為篆書中的左半部分字符與篆書中的特殊字符的上半部分相同,並且押韻相同,因此將其解釋為“跟隨腳步並拯救聲音”。實際上,段落字符的結構與特殊字符無關。朱芳譜對殷周文字的解釋:“按:青銅銘文‘段’就像在工廠裏(h m 4 n,懸崖)拿著壹根脊椎骨敲打壹塊石頭。許君訓“椎物”的引申義也。
雲“保存聲音”,它被誤認為是聲音。“段”字是壹個會意字,而且是壹個“石”字。字體像懸崖和石頭;在古代漢語中,武器符號和打擊符號都被用作符號。當兩個部件結合在壹起時,意味著手持木槌敲打懸崖中的石頭,這意味著敲打和錘擊。
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需要用脊梁骨擊打的東西,不可能用任何具體的東西作為造字的成分,所以我們只有用石頭和石頭來理解。戰國時期,用石頭在工廠中添加了裝飾筆,這使它看起來像壹種裝飾品。林壹光《文遠》:“古(死)如捧死形,亦如捧在手以待物。因此,我從詞上同意妳和妳。”小封崖上,石頭和裝飾筆被整合成壹個E形。
韓立可能繼承了前代,主流結構是從標準,楷書和俗體。段這個字是從石頭上理解的,從鵬這個字也可以證明。“打”,在古代,指的是在石頭上敲打幹肉。“鵬”字本來是壹段話,後來加了肉作“鵬”。段後鍛造。《禮記·曲禮下》:“天子之六工為土方、金工、瓦工、木工、畜工、草工。”
它有截斷和分離的意思。朱慶盛駿的《說文通訓丁勝》:“款,假借破。”“截斷”動作的結果是分割後的壹小塊東西。壹切可以分成段的事物都可以用“段”字來衡量,如某壹部分、某壹段或某壹段時間或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