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個人重要事項申報* * *共同生活子女是指領導幹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撫養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什麽是帶* *生活的孩子?
還沒有能力獨立生存的孩子和父母住在壹起。
這是和* * *住在壹起的孩子
該規定解釋說,“共同生活的子女”不包括能夠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為什麽?
因為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沒有贍養義務,屬於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
“* * *”的孩子是誰?
我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這個要求提了很多次,但是官員的財產總是不報,很頭疼,老百姓也很麻木。估計有兩種可能:壹是官員沒有財產,身無分文,無錢可報;第二,官員的財產可以像房價壹樣持續增長,報告跟不上增長,要持續報告。要求申報財產的有三種人,官員、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前兩種人很好理解。“* * *同居”的子女屬於人類學、社會學、法學的新分類。我盡了最大努力去查字典,查文獻,查規則,也查不出“同居子女”的定義和由來。我也沒能找到“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女”的定義。讓我們大膽猜測壹下。所謂“* * *同居”,可能指的是同床、同房、同院、同街、同區、同城、同鄉、同球的地理概念。也可能指同時維持生命體征的生理學概念。或者同時指相互承認父子關系的法律概念。或者它指的是文學概念的相互承認同時深愛...把官員及其親屬的財產拿出來曬壹曬,本來會贏得很大的民心,有助於穩定執政。但是如果出來曬太陽,怕黑的時候帶個便攜遮陽傘撐起來,那就像演電視劇壹樣。不管有多少續集,妳終究還是要演戲的。玩多了就沒人看了。?孩子也沒什麽不同,怕被太陽分類,可憐父母。2010年4月26日
法律如何界定《低保條例》中的* * *居住成員?
(1)戶主及家庭成員應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扶養義務;(2)夫妻雙方及其未婚子女、養子女、繼子女視為同壹家庭的成員;(3)父母雙亡,哥哥姐姐與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共同生活的;(4)父母雙亡、祖父母為監護人的未婚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5)隨父母持有戶口簿的已婚子女,應單獨計算;(6)持有兩個及以上戶口本但共同居住的合法夫妻和未婚子女,按壹戶計算;(7)大中專學生因上學將戶口遷到外地的,視為家庭成員;(8)與父母同住* * *且年滿18周歲、持有壹、二級殘疾證且喪失勞動能力、父母年滿50周歲且收入較低的殘疾人視為獨立戶;(9)在家庭中服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員算作家庭成員。
法律上如何定義家庭成員?
1.未婚且仍與父母同住的子女為家庭成員;
2.當孩子成年後,如果他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他的父母就不再有贍養他的義務。如果妳未婚,沒有房子,父母還是允許妳繼續生活的,因為家庭成員之間有互相贍養的義務。如果雙方關系惡化,父母強烈要求子女搬出。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調解不成,孩子要搬出父母所有的房子!
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需要法律和道德兩方面的調整。是否需要搬出去,要看雙方的關系。如果是法律調整的,就應該搬出去。
3.父母去世,父母的財產應該如何繼承?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為第壹繼承人,權利平等,原則上應當平分。
4.家庭成員不是壹個嚴格的法律術語。壹般的理解是:* *共同生活的壹家人的親戚。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2010年4月27日,國務院、住建部聯合發布關於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文件,其中包含了“購房人”和“家庭”兩個詞。“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在購買完全自有住房(即商品住房)時,必須將經濟適用住房轉為完全自有住房”。這裏就來了壹個關於“家庭”的問題:如果父母買經適房,成年子女幾年後買商品房,是否意味著父母要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婚姻法對家庭沒有明確的定義,那麽成年子女還屬於法定家庭成員嗎?關於這件事沒有明確的解釋。
吳強,什麽叫* * *和孩子老人住壹起住?什麽是* * *住和老人住?
在家。每壹輪都是半年。在誰家,妳不用出生活費。比如妳姑姑結婚了,妳可以少交壹點。如果輪到下壹個家庭,妳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妳就繼續支付生活費。壹般阿姨家是指生活費,主要是妳爸爸和叔叔。當然,要看各家的情況,兄弟姐妹之間也不要說得那麽清楚,以免傷了感情。反正妳不照顧他們,就要付出代價。如果有什麽大的開銷,基本上是爸爸叔叔各十分之四,阿姨各十分之二。當然,這是壹個類比。
為您解惑是我的榮幸!
* * *住在壹起的孩子今年可以獨立生活了。他們需要申報父母購買的房產嗎?
不用申報,把房產證做成孩子的就行了。
房產證的辦理流程是:
(1)房產交易後壹個月內,買賣雙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證件材料。
(2)收到交易所過戶通知後,買賣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印章等。,繳納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即可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將向買方簽發房地產銷售契約。房產證原則上必須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壹方因故不能辦理所有權轉移和產權登記手續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過戶手續後,買受人應在三個月內持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屋買賣契約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請登記。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材料有:出賣人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聯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權屬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後,買受人可以領取產權證。
家庭中子女的財產算不算家庭財產?
屬於家庭財產,家庭財產包括本家庭所有成員的財產(不脫離戶籍)。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共同創造的財產之和。
比如妳會明白兩者的區別。由於老王和小王沒有分居,小王有壹輛車是他自己買的,所以這輛車屬於家庭財產,但他屬於小王夫妻財產,不屬於老王夫妻財產。如果老王夫婦離婚,他們分割夫妻財產,他們無權分割汽車。
夫妻壹方在外借款的,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但如果貸款用於家庭開支,就應該用家庭財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