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枚舉法
1,枚舉法也叫枚舉法。顧名思義,就是把集合中的元素壹個壹個的列出來。比如集合A={1,2,3,4,5}用枚舉來表示。
2.枚舉法的優點是簡單明了,容易理解和掌握,適合初學者。但是,當集合中的元素較多時,枚舉法就不太實用了,因為它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不便於計算和處理。
二、描述方法
1.描述性方法,也稱為規則方法,用描述性語言定義集合中元素的特征、性質或規則。比如集合B={x|x是大於等於0小於10}的偶數,這就是用描述來表達這個集合的方式。
2.描述法的優點是可以快速確定集合中的元素,適合處理復雜問題。但是需要註意的是,在描述集合的時候,要保證描述的條件是清晰明確的,否則結果會是錯誤的。
集合的基本概念
壹、集合的定義
集合是由某些不同的對象組成的整體,這些對象稱為集合的元素。例如,{1,2,3,4,5}是壹個集合,其中1,2,3,4,5是這個集合的元素。
第二,子集和超集
如果壹個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屬於另壹個集合,則前者是後者的子集。比如集合A={1,2,3},集合B={1,2,3,4},那麽A就是B的子集。
相反,如果壹個集合包含另壹個集合的所有元素,那麽前者就是後者的超集。例如,如果集合A={1,2,3},集合B={1,2,3,4},那麽B就是A的超集。
第三,交集和並集
兩個集合的交集是指由包含在兩個集合中的元素組成的新集合。比如集合A={1,2,3},集合B={2,3,4},那麽它們的交集就是{2,3}。
兩個集合的並集是指由兩個集合中的所有元素組成的新集合。比如集合A={1,2,3},集合B={2,3,4},那麽它們的並集就是{1,2,3,4}。
第四,補集和集的算法
集合的補集是指這樣壹個集合,它由這個集合中不與這個集合相交的完全集合中去掉的所有元素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