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美術等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實行紙筆閉卷考試,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詞典;道德與法治、歷史實行紙筆開卷考試,允許攜帶課本等相關材料。
生物、地理實行紙筆閉卷考試。所有科目都不允許使用計算器。音樂和美術可以采取過程性和終結性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免除外語聽力考試的要求。在500赫茲、1000赫茲、2000赫茲和4000赫茲的純音聽力測試中,當每只耳朵的平均聽力損失等於或大於40分貝時,聽力殘疾學生經教育當局批準後可免於外語聽力測試。
聽力免試後的外語成績換算方法為:考生外語考試成績=考生外語筆試成績×外語總成績與筆試成績的比值。聽力免試的具體申請程序和要求由各市教育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