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費。“手續”壹詞解釋為“辦理事務的程序”,“手續費”是代他人辦理有關事項收取的壹種勞務報酬;或者對於委托人而言,屬於他人代為辦理相關事宜支付的相應報酬。如:證券交易手續費、代理出票費、代扣代繳手續費、政府債券代理手續費等等。從納稅角度看,經營者收取的各類代理費應作為應稅收入繳納營業稅;扣除相關費用後的收入還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另壹種情況是,為稅務機關取得的代扣代繳手續費屬於免稅收入,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等稅費。
服務費和傭金的區別。從表面上看,這都是壹回事。如果妳委托我為妳做事,那麽我會收壹些錢,但實際上還是有壹些區別的。傭金主要由需要為銷售或其他業務找到的中介支付,例如單位對單位、企業對企業或企業對個人。服務費是妳需要處理的服務費,我會幫助妳。簡單來說,我們不需要第三方將錢存入銀行,我們還需要向銀行支付壹部分服務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九條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條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通過會計程序進行核算:
壹、貨幣和證券的收付。
財產的接收、增減和使用情況;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和資金的增加或減少。
(五)收入、支出、費用和成本的計算;
財務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十壹條會計年度自公歷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至2月365438日+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