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可分為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役士官、無軍籍退役軍人、紅軍退役軍人和復員軍人。退役軍官由國家通過退休、轉業、按月領取退役金和復員等方式妥善安置。2020年7月29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發布通知,從8月起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通過按月領取退休待遇安置的退休軍官和士官被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退休待遇將從下月起停止發放,其待遇將按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退役士兵就業措施
首先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在部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報考面向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試的職位,享受面向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公務員定向考試計劃;各地特別是邊疆地區和深度貧困地區結合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等戰略,設置了壹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退役軍人招錄。
二是鼓勵企業招聘。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享受稅收優惠;對退役軍人就業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表彰獎勵。
三是探索新的就業渠道。研究制定適合退役軍人就業的崗位目錄,提高服務保障和安全保障退役軍人招錄比例,輔警崗位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退役軍人;選拔退役士兵參與社會治理、穩定邊境、脫貧攻堅等重點任務,鼓勵退役士兵到黨的基層組織和城鄉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