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概念
快樂就是快樂。音樂,壹個中文壹級詞。最早見於甲骨文,其本義為弦樂器,引申指愉悅、愉悅等。《說文解字》被認為是五音和八音的總稱。
第二,解釋
1,李
歡樂;玩得開心。
來源: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論語學習》
2.【尤】
象形文字。小篆。就像鼓的木架。本義:音樂。
由來:本義相同,音樂,五音八調。像鼓鏟壹樣,也很別扭。——《說文解字》。
第三,筆畫
撇取、垂直、水平折疊、水平、水平、點取、提起、撇取、點取、水平、垂直、撇取和按壓。
第四,同義詞
快樂,喜悅,笑聲,愉快,快樂,娛樂,興奮和快樂。
五、反義詞
苦澀,悲傷,痛苦,悲傷,悲傷,哭泣,悲傷和憂郁。
《陀》中漢字的來源和用法;
壹、漢字的起源
甲骨文中的“越”字是象形的,容易理解,下面是弦本身的木質結構,上面是絲綢制成的弦,表明其本義是弦樂器。因為音樂使人快樂和幸福,“樂”這個字後來被改為“樂”的喜悅和快樂。
東周以後,“樂”字發展為在兩根絲弦之間增加壹個鼓,混合了打擊樂和弦樂器。
小篆中的“樂”字、隸書中的“樂”字、楷書中的“樂”字都是東周金文流傳下來的。
東晉時期,大書法家王羲之的草書中出現了“樂”字。因此,六朝以後出現了草書中的民俗字“了”,最終成為今天使用的簡化字“了”。
二、用法舉例
1,自得其樂,善於娛樂,知足常樂,助人為樂。
2.我快樂,像壹朵盛開的花,帶著幸福的微笑。
3.所有的人都以幸福為目的;無壹例外,無論他們使用的方法如何不同,每個人都在朝著同壹個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