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書法字典 - 故意犯罪的老師

故意犯罪的老師

近年來,教師對學生的性侵和性犯罪仍時有發生。被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將失去教師資格。以下是教師犯罪案例。

包某某,男,漢族,1966年4月3日出生,大專學歷,小學教師。2010年9月,被告人鮑某某在2009年4月至6月期間,分別擔任被害女學生方某某(第壹次被害時9歲)、徐某(第壹次被害時10歲)、馮某某(第壹次被害時10歲)、徐某某(第壹次被害時9歲)、方某(第壹次被害時, 2011,包某利用其教師身份,以補習、打掃衛生、打乒乓球為名,將方某某、徐某、馮某某、徐某某、方某、詹某某、郭某某騙至學校設備室、辦公室、油印室,強迫上述7名女學生觀看淫穢圖片、視頻。 就這樣,奸夫方某某、徐某、馮某某、徐某某、方某、詹某某被數十次,並拍攝了6名女學生的裸照或被強奸的照片和視頻。2011 9月19日,鮑某某被舉報後,在學校校長等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供認了大部分猥褻女學生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