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法律應該是每個人都熟悉的。因為我們生活中的許多事情都與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壹個法制社會,因為有了法律法規的約束,我們才能讓我們的生活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例如,交通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和我們的生命安全密切相關。記得有壹天,爸爸帶我出去玩。當我接近壹個十字路口時,我看到很多人圍在那裏,旁邊停著很多電動車。原來,非機動車違反了規定。我們的車壹到達十字路口,就被壹名誌願者攔了下來。爸爸驚訝地問:“怎麽了?”誌願者指著我說:“電動車不允許載人。”爸爸感到不解,說:“妳是不是搞錯了?非機動車可以帶壹個12周歲以下的孩子,妳不知道嗎?”當交警過來時,誌願者驚呆了。交警對誌願者說:“12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帶。”誌願者們壹臉尷尬,說:“對不起。”爸爸笑著說:“沒什麽,都是因為孩子們現在又高又大,妳也為我們好。”我才知道非機動車只能帶壹個12歲以下的小孩,而我只有到了12歲才能坐公交車。後來上網查了壹下才知道騎自行車的危險,因為自行車的載重有限,剎車性能差,帶人後很難掌握方向,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發生危險。我還知道當我超過12歲時,我可以騎自行車。看來我得提前學會騎自行車了。
社會是壹個大家庭,法律是壹個國家的基礎。我們所有人都應該進行法制教育,讓每壹個小學生都能從自己做起,嚴於律己,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壹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2.關於200字定律的小故事。
阿龍的父母從朝陽來廣州做生意後,他和祖母住在壹起,祖母對這個孫子很順從。
2002年,父母帶著14歲的兒子到廣州生活。由於長期缺乏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無話可說。只要看到兒子做錯事,夫妻倆就會嚴厲訓斥。長期被奶奶寵壞的阿龍哪裏受得了?與父母爭吵了幾天後,亞倫離開了家。
65438年10月30日,阿龍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在外面玩時,發現自己的錢快花光了。阿龍想捉弄壹下小文。亞倫將他帶到白雲區三元裏附近的草地上,將其勒死,並將屍體扔進旁邊的窨井。
第二天早上,阿龍撥打了小文家裏的電話,讓小文的父母拿1000元來贖他。最後下到600元,在約定地點手拉手付款。小文的家人立即報了警。
阿龍幾次更改付款地點,最終同意小文的家人將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的垃圾桶內。當晚10,阿龍拿出垃圾桶裏的錢,直奔麥當勞。飽餐壹頓後,亞倫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獲。亞倫坦率地承認,他在幾次審問後做了這件事。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領警察找到了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作案時未滿18周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有期徒刑15年。
3.200字《我和憲法小故事》隨筆
寫作思路:如果妳通過幾件事來寫人,妳可以詳細寫壹件事,稍微寫幾件其他的事。如果幾件事需要並排寫,妳可以按時間順序寫。只有抓住特征描寫,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
文本:
今天,我們環顧四周,看到我們的社會有壹個正常的秩序,我們有壹些法律法規來保護我們的幸福生活。從小就聽父母說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我不知道什麽是紀律,什麽是法律。後來我上學的時候,老師給我們講了很多法律法規,知道壹個國家和民族如果沒有法律,就會混亂不堪,矛盾和戰爭就會持續不斷。
我母親告訴我,世界上最早的法典是《漢謨拉比法典》,因為有了這部法典,希臘成為了最早的古代文明。許多國家參照該法典制定了自己的法律。
法律應該是約束我們行為的規則。我認為正是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安寧。經過我的不斷觀察,我的結論是正確的,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學習、理解和尊重法律。
作為壹個公民,我們必須遵守國家制定的法律。老師告訴我們,我們國家的法律越來越完善。我們的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他們的老師有《教師法》,還有各種法律法規保護每壹個公民。只有法制健全的國家才是文明發達的國家。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壹個發達國家,它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來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因為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孩子的生活更加自由快樂。現在連父母都不能隨意懲罰我們了。如果他們傷害我們,我們將起訴他們,他們將受到法律的懲罰。因此,我們應該學習法律,這樣我們的生命權才能得到保護。
然而,我們中的許多人不願意遵守法律,並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我們的親屬感到難過。在我們家,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不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道路。他不僅觸犯了法律,而且身體也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因為他吸毒,我們全家總是提心吊膽。我爺爺奶奶也因為他生氣。因為他無視法律,他壹直受到毒品的折磨。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惡的毒品吞噬了。從小看著他走上這條路,我得到了深刻的教訓,所以我深深地知道我們應該遵守法律,不要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是我們行為的約束,也是我們自由的保障。這句話是我媽媽告訴我的。我媽媽說如果我叔叔受到法律的約束,他今天就不會被關進勞教所,所以我們應該尊重法律制度,並把它放在心裏。
作為壹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我國憲法不僅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基本架構和機制,還更加詳細地規定了我國公民的許多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賦予每個公民壹系列基本權利!
第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將國家憲法日定為65438年2月4日。
事實上,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長期以來的呼聲。65438+2月4日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將這壹天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我國現行憲法於1982年2月4日正式實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全國人大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性還在於實施。“憲法不是要印在紙上掛在墻上給人看的,但多年來,憲法的實施和保護是不完整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高於壹切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從內容上看,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地集中了全國人民的意誌、追求和信仰,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是壹個重要的儀式,傳遞著依憲治國的理念。
國家憲法日的設立,既是壹個額外的紀念日,也是壹個面向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從而形成全國上下用憲法尊重和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讓我們用憲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主義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我們不僅遵守法律,而且還向周圍的人宣傳法制意識,使憲法真正在我們的言行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讓我們* * *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和和諧社會的建設貢獻力量!
4.200字小學生法制教育小故事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壹天,學生小李放學後在校門口等媽媽接她。這時,壹個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來到小麗面前說:“妳在等媽媽帶妳回家,是嗎?”曉麗點點頭。男人接著說:“妳媽媽上班在開會,讓我送妳回家。”小麗有條不紊地聽了這個人的話,毫不猶豫地騎上了自行車。然而,當車開出不遠時,小麗發現不對勁——回家不是辦法!啊!得知被騙後,她大聲哭喊:“放過我吧,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聚集在周圍,詢問情況並將騎自行車的人移交給警察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現在社會上有騙子和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齡小、單純易受騙的特點,利用壹點點善良要求妳做壞事或乘車到其他地方綁架妳,或把妳騙到安靜的地方侮辱妳,或勒索金錢作為人質。這樣,孩子們的身心受到傷害,他們的生命受到威脅,他們的父母感到痛苦,他們的老師感到擔憂。
我們小學生壹定要學會保護自己,遇事要動腦,不要上當受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歷不明的陌生人,多問為什麽,不要聽甜言蜜語,不要輕易行動。妳可以向老師和家長尋求幫助。我們在外面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裏也不能放松警惕。當我們遇到陌生人時,不要被欺騙,因為壞人無孔不入。
5.200字交通安全故事
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有著五千年的傳統美德。然而,什麽是禮儀?我們做了什麽?禮儀是當別人幫助妳時要說“謝謝”;不小心碰到別人的時候說“對不起”;向別人借東西時要說“請”。
孔子尊敬老師。
公元前521年的春天,孔子得知他的學生公舒靜奉魯國國王之命去洛陽、京都、周朝朝拜皇帝。他認為這是壹個很好的機會向周代西藏歷史的管理者老子學習“禮儀”知識,於是他得到了魯的同意,並與宮壹起前往。孔子到達京都的第二天,就步行去西藏歷史辦公室拜訪老子。正在撰寫《道德經》的老子聽說舉世聞名的孔丘前來請教,於是他迅速放下手中的刀和鉛筆,整理了壹下衣服。當孔子看到壹位年逾古稀、身體健康的老人從大門裏走出來時,他以為那是老子。他急忙上前恭敬地敬了老子壹個徒弟的禮。進入大廳後,孔子再次鞠躬後才坐下。老子問孔子為什麽來,孔子離開座位回答說:“我學識淺薄,對古代的‘禮制’壹無所知,所以特地向老師請教。”看到孔子如此真誠,老子詳細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回到魯後,孔子的學生請他解釋老子的知識。孔子說:“老子是良師,知古知今,知禮樂之源,知道德之歸。”同時,我還稱贊了老子的例子。他說:“小鳥,我知道它會飛;魚,我知道它會遊泳;野獸,我知道它能跑。我可以織網捕捉奔跑的野獸,我可以把壹條會遊泳的魚拴在鉤子上抓住它,我還可以用壹支好箭射中壹只飛得很高的鳥。至於龍,我無法知道它是如何帶著風雲上天的。老子,還是惡!”
漢明帝尊重他的老師。
漢武帝劉莊為太子時,桓榮博士是他的老師。後來,他繼承了王位,成為了皇帝。他曾經親自到泰昌府,坐在浣蓉的東邊,架起幾根棍子,像那些年講課壹樣聽取老師的建議。他還召集了數百名朝鮮官員和桓榮教授的學生到泰昌宮向他的弟子致敬。當桓榮生病時,明帝派人去慰問,甚至親自去看望老師。每次拜訪老師,明皇城壹進街就下車步行以示尊敬。進門後,我常常握著老師枯瘦的手,默默地哭了很久。當朝皇帝這樣對待桓榮,於是“問病的侍者、將軍、大夫都不敢再乘車上門,都在床下拜了。”桓榮死後,明帝換了衣服,親自參加了葬禮,並妥善安排了他的孩子。
6.真正的自我保護故事大概200字。
故事:田甜是壹個非常懂事的孩子。她每天放學後總是幫父母做家務。這壹天,父親做飯,甜蜜地幫忙,壹會兒拿碗和筷子,壹會兒端上飯菜和米飯。壹碗香噴噴的湯做好了,甜甜雙手捧著湯,從廚房走出去。沒想到,當她腳下壹滑,壹個趔趄,滾燙的湯灑在了她的手上,這讓她跺了跺腳,眼淚奪眶而出。爸爸把甜甜拉到水池邊,打開水龍頭,讓清涼的水慢慢流到甜甜的手上。當她感覺不到疼痛時,她的父親找到了壹件幹凈柔軟的衣服蓋住她的手,父女倆趕緊去了醫院。
故事:班級足球聯賽進入了決賽,但中鋒蕭薔不能參加比賽,這確實讓“雛鷹”的所有成員感到擔心。主力隊員蕭薔膝蓋受傷已經壹個星期了。他走路的時候傷口會出血,包紮的時候腿都彎不了。他怎麽能跑起來搶球呢?現在,普通學校的操場大多是瀝青或水泥鋪成的,很少有草坪。這種球場又硬又滑,學生壹年到頭都容易摔跤。學生在鍛煉時穿的衣服很少,如短褲、短裙、短袖襯衫和* * *的許多部分。壹旦擦傷,往往是在關節處,而且會相當嚴重,很難愈合,尤其是在油漆部門。除了跌倒,其他事故也很常見。
小故事:高壹(L)班的學生正在景山公園舉行班會——模擬軍事活動。學生們滿山跑,每個人都想成為壹名戰士。朱文斌在樹後發現了壹名“敵特”,並試圖壹個壹個地抓住他。出乎意料的是,當他腳下的石頭塌陷時,他聽到“哎喲”壹聲,朱文斌跌坐在山路上——他的腳塌陷了。學生們立即從四面八方趕來。有的同學迅速幫他脫下鞋襪,有的迅速跑到冷飲部,買來冰鎮礦泉水,用冷水浸濕毛巾,擰幹後給他冷敷止痛,有的幫他擦去額頭上的汗水,安慰他不要擔心。休息了壹會兒後,大同學背著他,在許多同學的簇擁下,下到醫院。經醫院診斷,他的腳踝沒有骨折,但韌帶撕裂。醫生允許他兩周不參加體育活動。
故事:暑假期間,小英和她的同學趙蘭壹起去遊泳。到達遊泳池後,小英換上泳衣,匆忙沖下遊泳池。趙蘭洗淋浴,做運動和鍛煉。小英遊了50米才下水。遊到第二個50米的時候,小英覺得有點不對勁。她的小腿變得越來越重,肌腱被拉開了。最後,小腿無法伸展或彎曲,因此她痛苦地抓住側面的墻壁,由趙蘭扶上岸。醫務室的醫生做了* * *,恢復正常。
故事:壹個四年級的同學不小心掉進了河裏。河水不深,但水流很急。他嚇壞了,被水沖走,順流而下。流經壹個大河灘時,他本可以抓住機會站起來,因為水只有他的小腿那麽深,但他沒有抓住機會。他沒有利用路過的大石頭和樹樁。結果,他被沖進壹個大水庫淹死了。
7.跪求壹個中學生關於法制教育的小故事,50~200字!
壹位司法工作者曾非常感慨地講述了壹個真實的故事:有壹天,我遇到了壹群剛進監獄的年輕罪犯,他們還在氣頭上想躲起來。這時,壹個大約十六七歲的男孩看著我的衣服,上前拉著我的手說:“叔叔,幫幫我。我不是壞孩子,我不是壞孩子!”我低頭看著他稚嫩無辜的臉,聽著他真誠而遺憾的請求,壹種失落感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我發現坐在他旁邊的壹位盲人老人站了起來。他右手拄著拐杖,臉上掛著淚痕,用顫抖沙啞的嗓子說:“同誌,讓孩子違法是我們家長的責任!“因為我不懂法律,不能用法律來教育我的孩子,這就是原因……”說這話時,他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父親,他的妻子癱瘓了。他讓不到十歲的小女兒手拉手帶路,壹瘸壹拐地走著。看著眼前的景象,我急忙扶老人坐下,現在我的心隨著兩代人的啜泣而顫抖。孩子的呼喚,老人的聲音,作為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什麽?
這個故事,我不禁深思,久久不能平靜下來。是的,他們不是天生的壞孩子,至少大多數不是壞孩子,但他們犯了罪。中學生違法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深刻的思考。
我找到了~ ~ ~我正好在找,順便復制給妳了。
8.真實法律短篇小說100~200字
故事壹:學校發生工傷誰負責?
孫小明是壹所中學的初壹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工作時受傷了,他非常沮喪。
小明所在的學校是壹所農村初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在寒假期間拆除並重建這些教室。為了省錢,學校讓壹年級和二年級的所有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內容是搬動廢墟的碎磚。工作期間,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課間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推倒壹面未完工的墻將小明砸傷。後來,小明的父母要求學校賠償,但學校認為小明不是在工作中受傷的,而是因為他沒有遵守勞動紀律,那名同學的父母應該支付受傷費用。
故事2給老師打開水被燙傷了怎麽辦?
那天早上自習前,初壹學生孟曉被班主任叫到辦公室,讓他幫忙去拿兩杯熱水瓶開水。我不知道,因為地面特別滑,孟先生不小心滑倒了,熱水瓶破了,孟先生被開水燙傷了。
雖然孟曉的傷勢並不嚴重,但醫生讓孟曉休息了半個多月以防止傷口感染,孟曉的父母花了很多錢治療他們孩子的傷勢。
事後,班主任承擔了賠償責任,但孟曉的父母認為學校也應該承擔責任。
故事三:學生被老師鎖在屋裏。
那天下午放學後,初中二年級舉行了壹場籃球比賽。當曉東看完比賽準備回家時,他突然想起水杯還在教室裏,於是回到教室去拿。巧的是,小東剛進教室,老師就來鎖門了,因為小東的座位在靠近門的那壹排最後壹個。粗心的老師沒有發現小東還在教室裏,所以他把門鎖上了。如果不是學校組織的晚上10點的例行夜巡,小董早就在教室裏過夜了。
事後,雖然老師向小東道歉了,但小東還是覺得很尷尬。
故事中的法律保護
在第壹個故事中,小明受傷的責任應由學校承擔。應該提倡學生參加義務勞動,但組織者必須選擇未成年人可以做的工作,並充分保證他們的安全。為了省錢,小明的學校讓學生參加建築工作,這本身就不合適,更不用說沒有老師看管工作了。從這壹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如果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在第二個故事中,孟曉打開水是由班主任指定的,而不是由學校規定的。因此,孟曉被燙傷,班主任應負全責。當然,學校也應該教育老師,不應該讓學生從事危險的勞動。
在第三個故事中,由於班主任的粗心大意,曉東被鎖在了教室裏。責任在於班主任。如果小東因為受到驚嚇而生病,老師將承擔賠償責任,這不能通過道歉來結束。
9.紅巖裏的壹篇短篇小說200字。
宋振中被殺時,蘿蔔只有9歲,但他在敵人的監獄裏被關押了8年。他在敵人的監獄裏長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麽樣的。在敵人的殘酷迫害下,小蘿蔔頭吃著發黴的大米長大,也不知道糖是什麽味道。像所有的孩子壹樣,他渴望上學。然而,他是壹個“政治犯”,敵人不讓他學習。經過地下黨的鬥爭,他在監獄裏上學,地下黨員和愛國人士是他的老師。小蘿蔔頭再大壹點,它就知道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了。他特別痛恨國民黨反動派,幫助地下黨做了許多成年革命者在敵人監獄裏做不到的革命工作,為推翻國民黨反動派、建立新中國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正因為如此,重慶解放後,小蘿蔔頭宋振中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是中國和世界上最小的烈士。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