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件真實合法,不存在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和社會利益的內容;
3.申請認證的文件超過兩頁的,應當用蠟封、騎縫章或鋼印等方式裝訂。,不容易去除。
4.外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領事官員將審查申請認證的文件。如發現問題,包括當地公證或認證手續不全、格式不規範、內容不合法、塗改或變造證件等,將不受理認證申請。
5.領事官員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與認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6.領事證明文件的內容如有變更或替換,領事證明無效。
7.外國使領館認證的文件不得更改或替換。因申請人自行修改或更換文件造成的問題及法律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