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的官印也反映了當時的行政制度和官員職能。如“尚書戶部印”,印面7厘米,長方直柄。出土於山西省河曲市東南1公裏處1985年夏。晉代尚書省掌管政務,戶部是尚書省“六部”之壹,掌管戶籍和田賦的管理。
再如“上京路萬虎紅字體印”,方面6.5厘米,高4厘米,銅質直柄鈕。“上京路”是金代的會寧府,也就是後來的黑龍江省阿城南部。管轄範圍是黑龍江中下遊、烏蘇裏江、松花江、嫩江流域和大興安嶺地區。“萬元戶”是金朝的正式名稱。
再如《柴炭運糧規註》,寬4.2厘米,長4.3厘米,背面有“鄭達二年五月”、“宮禮部所制”等字樣。正面有壹個不清晰的雕刻。這封是當時的監工之壹,管策劃,養柴火。
此外,還有金代稅務官印、領導將領姓名印、管理具體公務的職務印等。如“鄧州軍器庫印”印面5厘米見方,厚1.6厘米,高5厘米,用銅印,弧形板扣。鄧州最早建立於唐代,宋、金、元、明等朝代均有保留。此章是鄧州管理軍事裝備倉庫的公章。
金代也出土了私印。如1973年,山西大同城西發掘晉代道士顏墓時,出土五角,裝在壹個方盒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