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1525-1582),湖廣江陵太嶽人。他小時候家境殷實,所以他說:“這是從壹個窮書生開始的,而不是從壹個讀衣服的家庭開始的。”然而,他從小就“才華橫溢”,雄心勃勃。加上他的不懈努力,他的學習進步很快。十二歲時,他是荊州府的學生。第二年,他到湖廣首府武昌參加鄉試,湖廣總督顧林接見居正,“許是國士,稱其為小友。”然而,為了使張居正成為壹名偉大的球員,盡管文章出色,他沒有被錄取。
嘉靖十九年(1540),張居正十六歲。他通過了農村考試並獲獎。居正20歲時去了北京,考試不及格。23歲時,他再次嘗試成功。他在中國成為壹名學者,後轉到庶吉士。從此,他的政治生涯開始了。
庶吉士是在國子監學習的預備官員。人們把他視為“後備首相”。庶吉士就讀於翰林院,有條件閱讀外面的珍本文學和經典。總的來說,努力創作文學作品,而張則以天理為己任,每天認真研究國家的法律法規,總結歷代興衰的經驗教訓,討論治國之策。後來他在《在翰林院讀書》壹文中寫道:“道不為濟(濟國利民),故不能用之。對於學習,我們要務實。”三年後,他被翰林院授予編輯。嘉靖四十二年(1563),張居正被任命為的老師朱卓忠(古厚子)的日語講學官,後來他被提升為學士講師並掌管國子監。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1567 65438+10月),嘉靖皇帝因病去世,王禹為穆宗繼位。元年(1567)正月,舊臣張升任禮部右侍郎、翰林院學士。二月升任吏部左侍郎、東哥大學士,入閣參與大政。他入閣後做的第壹件大事就是與當時的《徐階實錄》壹起起草了世宗遺詔,在遺詔中“為時政之不便而無所不為”,糾正了嘉靖時期的諸多弊端,受到朝野的歡迎。
在明朝中期,它已經度過了它的“黃金時代”,並呈現出衰落的景象。統治集團內部矛盾尖銳,政治日益腐敗;官員腐敗盛行,弊端叢生;資金緊張,捉襟見肘;農民的反抗鬥爭接連爆發;邊境上有很多危險,南方有敵人,北方有韃靼人。為緩和階級矛盾,挽救明朝統治危機,張在入閣的第二年,呈上千余字的《劉晨詩書》,提出了省議、加強法紀、重詔、正名、固國、武裝軍隊等六項政治主張。這些主張是中肯的。但畢竟,穆宗不是明智的主人,李春芳的記錄是慷慨和自我成熟的,他並沒有尋求促進革命,而是在法庭上尋求和平。張的政治主張並沒有付諸實踐。
嘉靖二十九年(1550)八月,由於明朝缺乏軍事裝備,韃靼的韃靼汗率兵越過長城,直抵北京城下。嘉靖皇帝、首輔嚴嵩和都統秋鸞都無可奈何,三天後允許安達返回長城。這壹年是耿旭年,被稱為“耿旭之變”。此後,安達幾次提出用貢品交換貿易,但都被嘉靖皇帝拒絕了,但這無法阻止安達南下,這使長城沿線的人們深受其害。面對韃靼貴族的騷擾,張據理力爭。在,根據張的建議,明朝政府派遣抗日名將譚綸和戚繼光主持薊遼防務,並命令總兵李鎮守遼東。戚繼光創造了馬、足、車相結合的戰術,變被動防禦為主動防禦,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防線上修築了3000多個“敵臺”,作為偵察和防禦的場所。張對戚繼光等人的活動給予了極大的支持,他說:“要想成功那些有困難的人,妳需要移民。”。在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明朝政府多次擊退韃靼貴族的進攻。隆慶五年(1571),明政府在兵部尚書王重固的建議下,接受韃靼人的臣服,推行與蒙古俺答汗的茶馬互市政策,得到張的大力支持。張認為,朝貢結束後,朝廷賞給俺答的軍隊壹萬多兩白銀,卻節省了壹百多萬元軍費。這不僅可以使長城地區的人民生活“完全活躍起來”,還可以避免北方農業生產遭到破壞,並且還可以用來建造荒地和加強邊境防備。從此,北方大約二三十年沒有戰爭。
張的政治思想主要集中在“名實並重”,即“凡事務實,不空口無憑”。他認為“世界上的極端事物會發生變化,而變化會逆轉開始,這也是自然的原則”,並譴責那些墨守成規的人是“腐儒未能達到時間。”他為了加強中央集權,主張“尊主權,教官吏,信賞罰,行壹令”。因此,他改革的主要內容是:
第壹,整頓官僚主義,講求實效。張認為,吏治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嘉靖、隆慶年間,政局混亂,其癥結在於吏治腐敗,名不符實。官僚或“那些說大話、以虛假聲音竊取聲譽的人;當妳傲慢、直來直去時,很難相處;而肥偉(溜須拍馬的意思)順眼,有技巧(善於鉆牛角尖、溜須拍馬)。他還認為明朝中期以後農民起義的原因是政治腐敗和貪官。所謂“官不體恤民,驅民為盜,是禍之根”。為此,張主張整頓吏治,清除壹批固步自封的官僚,獎勵壹些“急於求成”的官員。在他執政之初,他呼籲宗申實行這種考試方法。他在對宗教教派的演講中說:“立法覆蓋世界並不難,但執法很難;聽什麽話不難,說什麽話有效就難了。如果妳不參加期末考試就問事情,妳將使事情發生而不重復省。世界上沒有全面的理解,人們會不願意去想它。雖然堯舜是國王,高玉是助手,但很難取得成功。“根據考試法,官、戶、禮、兵、刑、工六部和都察院應立即將所有章節移交相關政府辦公室執行。轉發前,“所有人都要考慮路途的遠近,事情的緊急程度,制定壹個時間表,建立壹個記錄簿,每個月取消壹次。“除此之外,還設立了另外兩個賬本,壹個送六個部門備案,每個部門檢查執行情況。如果任務已經執行,它將被更正。會送壹份給內閣參考,如果發現六科有隱瞞欺騙的行為,就會上奏。這樣,對於應該做的事情,從內閣到六部,從六部到衙門,都要做到心中有數,層層考試過關,做到“月月有考,年年有考,年年有考,不僅聲必真,而且事可囑,綜法嚴明,就是提建議的立法者也會擔心結束的無效性,而不敢壹不小心開始。”"
根據明朝的祖制,所有行政事務分為六個部門:官員,家庭,儀式,士兵,罪犯和工人。各部長官分別為尚書、左右侍郎。同時設官、戶、禮、兵、刑、工六科,各科給事,左右給事。《尚書》是二等品,裏面只有七品,但六部有權反駁和糾正解體,六部實際上是六部的監察機關。內閣最初是皇帝的秘書處,但實際上它並不負責行政管理,更不用說監督了。科舉制實施後,居正與內閣共管六科,擴大了內閣作為中央立法機構的權威,這不能不說是壹個創舉。考核辦法實施後,對政令的執行影響最大,尤其是在整理稅賦方面。同時,張還針對當時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壹些人事管理方面的改革意見。他提出,今後要“問功能,而不求合格”“貪到沒人要的地步,為所欲為”。萬歷二年(1574),張為了糾正當時存在的“官久不任,事不指示,調過於繁,調過於急”的負面影響,還實行了內外官長任法。規定:縣令和知府每六年遷壹次。在此期間,如果發現某人不適合某個官員,某個官員不適合某個地方,則可以根據該官員進行更換。省級使節和省級法官每三年搬遷壹次;中央分局、馬路、工部和曹在六年內遷。這樣,“藩(政使)、夷(按察使)、壽、陵各有展”,努力做到盡心盡力。他還主張謹慎選擇地方官員。他說;“守秩序的人也是親民的。”“勒下吏部,請求皇帝慎重選擇善吏,牧王,其守賢德殿。但是,潔身自好,紮實愛民,並不等同於考試合格。如果妳做好事,做好書,對人民沒有真正的政治,盡管妳有才華,有能力,妳也會止步於中考。那些明顯腐敗的人將被嚴格限制在追逐他們,送他們到四面八方,自己失去他們,送他們到最後壹天。”經過壹番整頓,萬歷初年的吏治狀況大為改善。中央政令壹經下達,“雖在萬裏之外,必向下追,且在晚間追”。
至於在職官員,明朝永樂十九年(1421)遷都北京後,南京仍保留了六座寺廟,但大多數都名存實亡。嘉靖和隆慶年間,皮革切割開始。萬歷三年(1575),在張的主持下,朝廷下令:此後,南京的官員空缺,那些不重要的人不必被推來填補他們。經過九年的緊縮,除了有聲望的官員和必要的下屬,所有多余的人都被解雇了。這些都是辦公室的成就。
第二,嚴肅法紀,失信必究。張在他的朗誦中反復強調“懲罰被獎勵和帶走,這是公平的回報”。“應該增加法律,盡管它很貴,而且會浪費。雖疏,必施”,他說:“雖酬壹千,但吝嗇於為國出力是不合適的。壹個在工作中失敗的國家,即使它笑了壹點點,也不應該輕易被賦予我們祈禱的卑鄙。”張信守了自己的諾言。世襲的雲南將軍貴州公爵穆朝弼作惡多端,隨意殺害無辜。兵部第三司會議認為,法應處死。然而,它的祖先三世為國家做出了巨大貢獻。朝廷曾經給他鐵券,他的後代被允許死亡。除非有反叛的跡象,否則他們應該稍微寬容壹些,並繼續活著。張根據上述情況,擬“穆朝弼屢抗,多年作惡,濫殺無辜,心懷愧疚。按照法律我本該被處死,但我想起了開國元勛們的來歷,我姑姑從輕發落。我拿了皮子,拿去給人民,送到南京和我壹起生活。”萬歷七年(1579),宗申舉武宗、世宗之例,命文書官邱德勇傳詔,封其嶽父王維安為伯爵,命內閣擬詔。居正無法拒絕。他說:“自從有了鄭德案後,王維的至親大臣就不敢反抗了。”然而,他指出:“我是受聖父尊敬和定制的,我是公爵和伯爵。除非我有軍事功績,否則我絕不能濫用我的印章。”他還提到,嘉靖八年,世宗曾要求朝臣會見外戚以封爵,大臣們認為:“祖制不封,除非是軍功。丈夫的獎勵是世界上最高的,主人依靠它來激勵世界。今天,結交焦芳的家人(指外戚)並與做出巨大貢獻的人分享(指騎士身份)不僅是功勛的表現,也是壹個很好的建議。今天,除了那些被任命的人之外,他們被允許終身居住。從今以後,所有皇帝和駙馬都必須檢查他們祖先的舊制度,他們不得要求蓋章。”說明王維爵位只能死,子孫不能繼承。直到居正下臺後,這壹限制才被取消。
整頓郵政投遞是張嚴肅法紀的另壹項內容。明朝政府在從首都到各省的主要交通線上設有驛站,這為商人提供了住宿和方便的旅行。驛站的交通和民夫由沿途百姓承擔。民夫三年福,此消彼長。這是主要交通幹線附近居民的壹項規定。只有在發生軍事事件時,他們才能用自己的“護照”使用驛站。然而,最終這壹規定逐漸變成了文件,壹些官員甚至在郵局騷擾和要求壹切,這使得郵政投遞“極其困難”,人民難以忍受。萬歷三年(1575),張提出了整頓郵傳的方案:“凡官員及他人非因公不準借行查案;沒有軍務不允許使用金鼓旗。雖然是做生意的人,但是如果轎子載的人多了,不管衙門是什麽,都是不允許處理的。賦,按違明旨,不清查,兵部指實處理。如果部門或部門欺騙和隱瞞,它將受到整體處罰...國內外所有官員如果擔心、恢復、說明理由、調動和就職,都不得赴任。”
張居正嚴格執法,從自身做起。他的兒子從京城回到江陵參加考試,命令兒子自己雇壹輛車;生日那天,父親叫仆人帶著生日禮物,騎驢回村為他慶生。萬歷八年(1580),居正的二哥鞠婧病重歸來,寶鼎太守悉心照料,派人前去調查。居正立即將其歸還,並附信說:“我的仆人掌權,如果他想為朝廷做事,他不敢帶頭。”最困難的是監獄和盛宴公爵。監牢是皇宮的心腹,所以他不能輕易幹涉。居正只好告訴他們的上級去試試。盛宴公爵是孔子的第六十四代孫尚賢。他每年從曲阜進京進貢,沿途騷擾,“百姓如避賊。”山東的政治特使說出了真相。居正回答說:“夫聖人以禮為教,誌在周朝。當他今天出生時,他也將遵守朝廷的法律,這是不可逾越的。他的後代呢?以後再騷擾也要整體參與調查,也是公法。”居正與山東巡撫重新談判後,盛宴公爵每年都進入朝鮮,並將其改為“與王宓壹樣,每年只派人入馬朝貢,無需親自前往;或者當妳在朝聖之年時,預計會邀請妳玩,這樣做也很簡單。”從而減少交通幹線附近居民的恐慌。經過張的壹番整頓,郵遞情況大為改善,以至於萬歷八年(1580)宗室去武當山求子,都不敢用郵局傳遞消息。
三是治理河患,解決水運。明代黃河在江蘇濱海縣出海,黃河徐州至清河(今淮陰西)段也是運河航道,史稱“借黃河運”。從清河以東到出海口,黃河沿著淮河流淌。黃河上漲時,淮河被迫倒灌運河。當時黃河連年泛濫,經常堵塞運河,阻礙水運,大量淹沒農田,成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張對此極為擔心。為了解決黃河和淮河的水患,他認為有必要統壹事權,由壹人兼任河道總督和漕運總督。根據他的建議,萬歷六年(1578)正月,朝廷命令吳桂芳也治理流域。吳死後不久,推薦治水經驗豐富的水利專家潘繼洵為左侍郎兼右侍郎,丞相曹操為右侍郎。紀勛從“民生交通便利”出發,采取“築堤攔河、打捆引水至水缸、築堰攔淮、逼淮註黃”的治水方案治理黃河、淮河。在張的大力支持下,朝廷批準了他的計劃並給了他足夠的經費。潘繼勛能夠排除幹擾,大膽實施自己的計劃,改變了黃河、淮河經常決口、水運受阻的局面。“幾年來,居民贈飲,河水安全流過”,而“田地和土地全部被冷落,荒廢的土地變成了幾十年的耕桑”,水船也可以直達北京,這對農業生產和南北經濟交流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第四,實行壹條鞭法。張變法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稅制和實行鞭法。他上任後尖銳地指出:“自嘉靖以來,當國家(指嚴嵩)成為政治賄賂時,官員(juān,捐贈和剝削)制作人民的漿糊以奉承權力門,而繼承國家(指徐傑)的人則照顧所有的治標政策,承擔責任(拖欠稅款)並使合並私人化。私日富,公職窮,國窮民窮。”為了富國強民,他認為有必要從根本上整頓國家的納稅服務;為了平衡稅收,我們必須首先清理土地。萬歷六年(1578),張下令在三年內完成全國各類土地的清理工作,並規定破壞清理者“令詔削責”。這壹次,正如他所說:“確實對王氏有利,但對官宦之家很不方便。”經過三年的努力,* * *張在世界上獲得了7億畝土地,超過了弘治十五年(1502)的2.8億畝。雖然這個領域的金額不可避免地被誇大了,但它畢竟抑制了壹些強大的地主。萬歷九年(1581),張在測量土地的基礎上,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嘉靖初年在福建、江蘇和浙江實施的鞭法。壹個whip方法的內容比較復雜,不同地方的實現不壹致。據《明史·食貨誌》等史料記載,其主要內容為:統壹役法,將原有的李佳、軍藝、雜盤合二為壹,不再區分銀差和強弱差,壹律以銀征收,強弱差由官府聘請。原來按戶、按糧調度服務的方法改為按糧、按糧調度服務。五谷雜糧的比例沒有統壹的規定,因地而異,或六糧四谷,或六糧四谷,或半糧四谷。征稅數以縣為單位,以原稅額為基礎計算,不得減少。這種將田賦和各種強迫勞動編為壹體的方法被稱為“壹鞭法”(又稱“壹編”)。綜上所述,其特點是稅服結合、按畝征稅、手續簡便。壹條鞭法的實施,從實際效果來看,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抑制兼並、平均賦稅的作用,減輕了部分地區農民的負擔。《明史·食貨誌》說:“堅持鞭法,則無其他部門幹涉,民力不緊。”這壹稅制繼承了唐朝的兩稅法和清朝的“水陸壹體化”制度,反映了稅制逐步走向統壹的歷史進程。它規定,征稅和征稅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促進商品經濟進壹步發展的反向動力,有利於資本主義的成長。以銀代工相對放松了農民的人身控制,客觀上有利於生產的發展。在短短的五年時間裏(1582-1587),太倉積累了1300多萬石,可以支撐國家五六年,國庫積累高達6700萬元,改善了明政府的財政赤字。正如譚千所言,張“只在經濟上有才能”。
萬歷十年(1582)六月,張因病去世,開始獨自處理政務。由於居正改革與最高皇權在某些方面的矛盾,導致了他身後意想不到的災難。萬歷十壹年(1583)三月,為了發泄對張“專權震主”的怨恨和對新人的攻擊,以政治不忠的罪名將張處以極刑,剝奪了張生前的官銜,並下令突襲張在江陵的老家。因此,張對的改革也半途而廢。然而,歷史不能由萬歷皇帝來決定。作為封建社會傑出的政治改革家,張的功績正如崇禎朝大臣李所言:“得其所助。”...肩負重任並抱怨,並放棄了它,這使他在萬歷初年成為統治者。那時,國內外的和平,國內的殷富,紀綱的法度,都需要培養。功德在國,久決於民。”這個評論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