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見於商代甲骨文時代,屬於六書中的會意字。基本意思是吊著;引申義是中國省級以下的行政區劃。“縣”,亦作姓氏。
“縣”在古代也被稱為懸掛的樂器,如鐘磬。在日常生活中,“縣”壹般被視為壹級行政區劃,屬於地區、自治州和直轄市。
構成詞
縣、戲劇縣、郊縣、樂縣、吉縣、滑縣、縣、碧縣和道縣。
寨縣、池縣、渠縣、邱縣、青縣、平縣、區縣、邊遠縣和潘縣。
旁縣、成縣、赤縣、稱縣、部縣、邊縣、州縣、百縣、據縣。
莘縣、石縣、外縣、杭縣、葉縣、吳縣、鹹亨、忠縣和蔚縣
直縣、川縣、侯縣、博縣、門縣、青縣、渠縣、考縣和興縣。
縣誌,縣令,縣風,縣度,縣名,縣令,縣道和縣。
縣祐、縣襄、縣車、縣秀才、縣弼、縣弼、縣園、縣家和縣購。
縣鼓、縣水、縣清、五縣、歙縣、縣印、縣人、縣盟和縣人。
縣界、縣舅、縣梁、縣馬、縣亭、縣葛、縣泉、縣橋、縣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