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檔案放在哪裏不會影響退休。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事(管理)檔案可以借閱:
A.當需要查閱人事(管理)檔案時,審查員可持人力資源部部長簽字批準的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前往檔案室查閱所需的人事資料。
B.查閱人事(管理)檔案必須在檔案室進行;未經許可,不得外借或復制有關資料。
在5.3.2.2借閱人事(管理)檔案的程序
A.當需要借閱人事(管理)檔案時,借閱者可持壹級部長簽字批準的《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到檔案室辦理借閱手續。
B.人事(管理)檔案借閱期限壹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壹個月。借款人必須確保個人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不允許私自復制或借給他人。
C.檔案管理員應該按時歸還借閱的檔案。如果逾期未歸還,檔案管理員有責任進行追索。
D.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的記錄逐壹進行檢查,並檢查檔案的完整性。確認無誤後,在《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備註欄註明歸還日期。
E.因工作需要確需查閱員工人事檔案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b)。
如果5.3.2.3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復制人事數據,應在《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中註明,經人力資源部部長批準後方可進行。
5.3.3人事(管理)檔案的借閱者和復印者應註意資料的保密和安全。因保管不當造成信息丟失或損壞,或不註意保密擴大信息閱讀範圍,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責任由個人承擔。
A.了解員工的基本情況;
B.員工的晉升和降級;
C.員工獎懲;
D.員工調動。
5.3.2人事(管理)檔案的檢查、借閱和復制程序
5.3.2.1查閱人事(管理)檔案的程序
離職人員檔案的處理
5.4.1已辦理離職手續的離職人員,憑批準的離職(調動)交接單到檔案館辦理。
5.4.2人事管理專員應對離職人員的離職信息進行歸檔,並按分類目錄整理裝訂,在文件袋(箱)上註明離職日期及原因。
借用和歸還證書的程序
5.5.1如因特殊目的需要借閱人事管理檔案中的證書,應提出書面申請並經下屬部門部長或單位負責人批準。
5.5.2證件的最長借出期限為兩個月。逾期不歸還的,按照每本證書20元/天計算罰款,罰款從保證金中扣除。
證書的返還
5.5.4檔案員應詳細記錄借書人姓名、部門、借出證件名稱、借出日期、歸還日期等信息以備查考。
檔案的統計和清點
5.6.1檔案員應及時將人員信息歸檔,及時記錄,並及時輸入微型計算機,以確保實際檔案信息與微型計算機中存儲的信息壹致。
5.6.2檔案員每周壹統計上周清退歸檔人員名單,每月5日進行月度匯總。
5.6.3每年1月對文件進行年度盤點。統計去年檔案總數、歸還檔案總數、在職人員檔案數等數據,並與微機存儲的數據進行校對,要求兩者壹致。
5.6.4人事管理檔案的保存期限:
A.對於已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人事管理檔案的保存期限為兩年,以《離職(調動)交接表》中批準的日期計算;
b .未辦理離職手續而實際離職的人員,其人事管理檔案保存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所在部門出具的書面離職報告載明的離職時間起算。
5.6.5每年3月,對上壹年度超過保存期的檔案進行統壹銷毀。
人事檔案
5.1.1人事檔案轉移
5.1.1.1員工可在正式入職之日起30日內將人事檔案轉移至公司。
5.1.1.2人力資源有義務協助員工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5.1.2?人事檔案管理?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和文件定期更新和整理員工的人事檔案。
人事管理檔案
5.2.1建立人事管理檔案
5.2.1.1?人事管理檔案應在壹周內由員工所在部門收集完整,並在員工通過試用期並正式入職時移交給人力資源部。
5.2.1.2?人力資源部應根據人事管理檔案分類目錄對移交的人事資料進行審查,發現人事資料不完整的,應及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追索,以確保人事檔案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2.1.3?營銷人員、送貨人員、外派財務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收集學歷證書原件;外籍財務人員還需收集資格證書和職稱證書原件;營銷人員和非總部財務人員都應收集擔保文件。
5.2.1.4?領取員工相關證件時,應向對方出具收據(壹式兩份),壹份給對方,另壹份存檔在文件袋(箱)中以供檢查。
5.2.1.5人事資料收集歸檔後,人事管理專員在檔案袋(盒)上詳細填寫員工姓名和檔案資料清單,按檔案資料分類目錄順序排列,各類資料按形成時間順序分類裝訂,並註明檔案資料收集歸檔負責人姓名。
5.2.1.6檔案員應嚴格分類保管檔案。
5.2.2?人事管理檔案的完善和更新
5.2.2.1員工考核、任免、獎懲、教育培訓、調薪、崗位變動等人事信息壹旦形成,員工所在部門應及時協助人力資源部整理相關信息。
5.2.2.2員工調動、晉升、降級、辭退等人事變動資料歸檔時,應按資料形成的時間順序排列裝訂在第三類檔案中,並登記在《人事工資/變動記錄表》中。
在歸檔5.2.2.3員工工資變動數據時,不僅按照數據形成的時間順序將其綁定在第五類中,而且還將其登記在員工工資/變動記錄表中。如果由於人員變動(如調動、晉升和降級)而涉及工資變動,則存檔數據仍將放在第三類中。
5.2.2.4人力資源部人事管理專員在審核所有收集到的人事數據後,應參考第5.2.1.5條提交文件。
5.2.3人力資源部本著對員工負責的態度,按照人事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填寫人事(管理)檔案移交清單。
5.2.4?人事管理檔案建立後,由人力資源部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統壹保管。
5.3?人事檔案和人事管理檔案的查閱、借閱、復制管理5.3.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事(管理)檔案可以借閱:
a.?當需要查閱人事(管理)檔案時,檢索者可持人力資源部部長簽字批準的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到檔案室查閱所需的人事資料。
b.?查閱人事(管理)檔案必須在檔案室進行;未經許可,不得外借或復制有關資料。
在5.3.2.2借閱人事(管理)檔案的程序
a.?需要借閱人事(管理)檔案時,借閱人可持壹級部門部長簽字批準、有批準權限人員簽字批準的《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到檔案室辦理借閱手續。
b.?人事(管理)檔案借閱期限壹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壹個月。借款人必須確保個人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不允許私自復制或借給他人。
c.?檔案工作者應該按時歸還借閱的檔案,如果逾期不歸還,檔案管理員有責任進行追索。
d.?歸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應根據《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中的記錄逐壹進行檢查,並檢查檔案的完整性。確認無誤後,在《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備註欄註明歸還日期。
e.?因工作需要確需查閱員工人事檔案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系(b)。
如果5.3.2.3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復制人事數據,應在《人事(管理)檔案查閱/借閱單》中註明,經人力資源部部長批準後方可進行。
5.3.3人事(管理)檔案的借閱者和復印者應註意資料的保密和安全。因保管不當造成信息丟失或損壞,或不註意保密擴大信息閱讀範圍,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責任由個人承擔。
a.?了解員工的基本情況;
b.?員工的晉升和降級;
c.?員工獎懲;
d.?員工調動。
5.3.2人事(管理)檔案的檢查、借閱和復制程序
5.3.2.1查閱人事(管理)檔案的程序
離職人員檔案的處理
5.4.1?已辦理撤檔手續的辭職人員,憑批準的《辭職(移交)交接單》到檔案室辦理。
5.4.2?人事管理專員應將離職人員的離職資料歸檔,按分類目錄整理裝訂,並在檔案袋(盒)上註明離職日期和原因。
借用和歸還證書的程序
5.5.1如因特殊目的需要借閱人事管理檔案中的證書,應提出書面申請並經下屬部門部長或單位負責人批準。
5.5.2證件的最長借出期限為兩個月。逾期不歸還的,按照每本證書20元/天計算罰款,罰款從保證金中扣除。
證書的返還
5.5.4檔案員應詳細記錄借書人姓名、部門、借出證件名稱、借出日期、歸還日期等信息以備查考。
檔案的統計和清點
5.6.1檔案員應及時將人員信息歸檔,及時記錄,並及時輸入微型計算機,以確保實際檔案信息與微型計算機中存儲的信息壹致。
5.6.2檔案員每周壹統計上周清退歸檔人員名單,每月5日進行月度匯總。
5.6.3每年1月對文件進行年度盤點。統計去年檔案總數、歸還檔案總數、在職人員檔案數等數據,並與微機存儲的數據進行校對,要求兩者壹致。
5.6.4人事管理檔案的保存期限:
a.?已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其人事管理檔案的保存期限為兩年,以《離職(調動)交接表》中批準的日期計算;
b.?未辦理離職手續而實際離職的,其人事管理檔案保存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所在部門出具的書面報告載明的離職時間起算。
5.6.5?每年3月,對上壹年度超過保存期的檔案進行統壹銷毀。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