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詞。這個詞最早出現在西周時期的金文中。這個詞的原意是安靜,它被引申為平靜和撫慰城鎮。後人常寫“荊”。它也從原始含義擴展到靜止、冷靜和和平的含義。
形聲字從爭,綠聲。西周時期,“經”字的音標“清”只在整個字的左上角。到了春秋時期,它已經被確立為左右手的格局,但在戰國時期,仍然有壹種回到古代的布局,這種布局見於楚文書中,音標“清”被裝飾成“口”的形狀。
《小篆》繼承了春秋以來秦國的書寫風格,並在官改後,或將語義符號“正”上部的爪形簡化為字形a .而且,在秦漢時期,語義符號“爭”上部的爪形被曲解為“日”。當時有許多簡牘,但在後來的楷書中沒有使用。
楷書有兩體:靜體和靜體。根據新舊字體規範,允許從者通過,淘汰從者。本義是安靜。後引申為平定、安撫,後人常寫“靖”。西周班禪:“三年靜東或(國)。”從最初的意思,它也擴展到靜態,平靜和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