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書寫順序分隔單詞,即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從裏到外。
比如說-
中-分成“口和口”
宋——分裂成“糜、穆”
新-分為“站立、木材和重量”
2.取大的優先級——也就是用最多的筆畫劈開根。
諸如
天——正確劃分為“壹、大”,錯誤劃分為“二、人”
易——正確地分為“壹、弓、人”,錯誤地分為“大、弓”
3.兼顧直觀性——即劈根有很好的直觀效果,不必按順序劈根,采取大優先的原則。
諸如
國——正確地分為“艾(不是嘴,而是壹個外架)、王、仨”,錯誤地分為“艾、王、仨、伊”。這裏的直覺是“艾”與“易”和“易”的區別。
4.可散可不連——即漢字的單個結構可視為幾個基本字根的“散”關系,而不能視為“連”關系。在實踐中,只要不是單筆,就按散關系處理。
諸如
正午——正確地分裂成“
“十”不是單筆,而是上下關系。
不-正確的分為“三、||、三”,不是單筆畫,而是左右關系。
5.能不能連而不交叉——結構單壹的漢字,如果能按“連”的關系拆分,就不要按“交”的關系拆分。
諸如
天——分裂成“壹、大”作為連接,如果分裂成“二、人”作為交叉。
漢字拆分要考慮以上五個原則。
壹般來說,需要壹次去掉最大的堿性基團。在去除部首個數相等的情況下,“三”優先於“連”,“連”優先於“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