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1.法律可分為“狹義的法律”和“廣義的法律”。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律和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
狹義的法律僅指法律。
事實上,法律實際上是壹種具有國家權威的規範體系。它是根據不同的主題細分的。
法律:在我國,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法律名稱的形式制定的各種規章。(如刑法、合同法等。)
行政法規:指國務院制定的在履行公務過程中適用於全國的規章。(如《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部門規章:指國務院某壹部門制定的規範其部門在全國工作的規章。(比如公安部制定的《刑事偵查條例》)
地方性法規: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或* * *在當地實施的規章。(比如河南省人大制定的《河南省種子條例》,海口市制定的《海口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
2.規定。在字典裏,規則意味著規則和規範。因此,規則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廣義和狹義的區分:
廣義的規則:指除法律以外的所有社會規則和規範。可以是國家制定的強制性規則,也可以是民間社會制定的規範,甚至可以是遊戲規則。
狹義的管制:即法規。指法律以外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