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拼音:bié,biè)是壹級漢語標準漢字(常用字)。這個字最早見於商代的甲骨文,其甲骨文形的形象就像用刀削去骨頭,使骨頭與肉分離,即分開。“別”字從本義引申為區分和區別。如:歧視、歧視。通過區分這種意義,它意味著差異和類別。
不同的是,它指的是另壹個。如:別稱,別處;推而廣之,意思就不壹樣了。如:特殊和獨特。“不要”這個詞從分離引申為不要的意思。沒關系,不說了。“不要”這個詞也指把壹件東西附加到另壹件東西上。以上意思的其他單詞都讀作bié。不要再發biè的音了,用繁體字寫“不要”。指彼此不和諧。當漢字簡化時,“別”被包括在內。
文字的起源和發展
離別是壹種骨肉分離的行為,它的許多含義都是由它的本義“分”演變而來的。人的分離稱為離別;把相似的東西分開,叫做“區別”和“歧視”。差異的結果往往是某壹範疇的形成,所以“別”也可以代表範疇,如派系立場的“別”。
事物因為彼此不同而可以分開,所以“不”用來表示“不同”。所謂天差地別,是指天地之間的巨大差異。分離的事物在壹定程度上總是屬於另壹個類別,以至於不具有另壹種意義,即所謂的“唯壹性。”
它指的是壹種新的風格,“創造新面貌”意味著打開新局面。人總是互相喜歡的,所以不要成為壹個經常被否定的概念。“不要”這個詞自然被人們用來表示禁止。不要高興也不要生氣。
擴展知識:
別扭的“不要”,傳統寫法的“不要”。《說文解字》中沒有“別”字,而《詩經·瀟雅·蔡威·象魚服》中也有。韓正宣寫道:“如果妳鞠躬,妳將是最後壹個說再見的人。”唐璐·德明的經典解讀:“不要,《說文》:‘房雪是反對的。鄭玄和許慎是同時代的人,因此可以看出《說文》中有壹枚“別”印,唐璐·德明見過,但後來丟失了。
據此,段玉裁的註釋補充了“別”的篆字,並根據紀韻(弓的末端彎曲的地方)解釋為“宮日夜”。“不”有固執和笨拙的引申義。換句話說,筆畫很多,這簡化了“不要”的寫法。到了明代,《水滸傳》等人曾借用“別”作“別”。在尷尬的意義上,它是“不要”的簡化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