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漢語壹級詞,讀作撤回(chè),本義指撤回。解除職務。撤銷職務。撤退:撤退。撤回辯護。辭去職務。撤回。撤銷指控。替換。撤離。緩解:去除氣味。取出組件。移開火。
古籍解讀:唐雲、紀昀、惲暉、鄭雲並列。法雅。也刪除了。《論語》不撤姜食。《唐·舒高集》避正殿以旱,減膳退樂。此外,唐雲、紀昀、惲暉和鄭雲的醜行都很和諧。閱讀和關閉。亦發也。
根據五行屬火的原理,禁止用五行屬金來命名字。撤回壹個字的名字是忌諱用相同的元音或相同的聲調命名壹個字,這樣讀起來很困難,沒有節奏感;給“退”字起名時,禁止使用與祖先長輩相同的字。如果祖先的名字中含有“撤”字,後輩禁止使用。
在命名壹個單詞時使用的刪除單詞的比例為365,438+0.5%,在結束第二個單詞即名稱時使用的比例為68.5%。49.5%的男生和50.5%的女生退出角色。又如:撤軍(撤回駐防部隊);撤走警察。
撤回單詞組:
1.撤離chè zǒu:撤離;離開原來的地方。
2.取消chè xiāo:(移動)刪除取消:~決定| ~發布。也撤銷它。
3.撤消chè xiāo:撤消。
4.撤職查辦:(遷)撤職:~調查。
5.撤chè huí:(動)召回駐外人員:~軍| ~代表。收回(寄出的文件等)。):~辭職| ~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