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的教育是指專門組織的學校教育;廣義上是指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拉丁語educare是西方“教育”壹詞的來源,意思是“教育”。
教育者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根據學校條件和專業職稱,有目的、有系統、有系統地對受教育者的心智發展進行教育和培養,用已有的經驗和知識教導人們,為他們解釋各種現象、問題或行為,提高他們的實踐能力。它基本上是以壹種相對成熟或理性的思維來對待事物。
在其中,人們慢慢地從感官對壹個事物的觸覺達到認知理解的狀態,並形成相對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識思維。但同時,人具有自我意識思維和自己的感官維度,因此任何教育意識思維可能都不是絕對正確的,而應該以感性的方式理解其思維方向,只要它不偏離事物的內在本質。
教育是壹種思維的教學,人們會因為自己的意識形態而有不同的思維傾向。所以教育要用最客觀公正的思想思維育人。
這樣,人的思維就不會過於偏頗,並因思維的豐富性而逐漸成熟和理性,進而走向最理性的自我並擁有最正確的思維認知,這是教育的根本。
教育也是壹個教書育人的過程,可以教會別人最客觀的認識,進而在自己的人生體驗中收獲自己的價值。教育是提高人的綜合素質的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