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阿拉伯數字(1,2,3...)和中文小寫數字(1,2,3...)由於筆畫簡單,容易被塗改和篡改。所以壹般單據和商業金融票據上的數字都要用漢字大寫: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壹千(“壹萬、壹百、壹萬億”的筆畫本身比較復雜,使用的機會比較少,不需要用其他的字來代替)。
比如“3564元”寫成“三千伍佰六十四元”。這些漢字很早就有了,作為大寫數字使用,屬於借用。
大寫數字的書寫規則
1.中文大寫數字的金額應壹直寫到元位,元後應寫成壹個整體,並在數字金額前加人民幣字樣,不留空白。而且,在賬單和結算憑證的文字金額欄中,不能預先印上千、百、萬、千、百、萬、元、角、分等字樣,書寫應符合中文語言規則和數字。
2.在中文中,應在大寫金額的數字前標註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的數字應緊接在人民幣字樣後填寫,不得有空格。
3、文件中有萬元、億元等單位約定,如?5,336,5438+0.2萬元,應寫為“伍佰三萬三仟壹佰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