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劑工作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
2.轉入考生的單科成績和總成績須達到原報考類別的A類國家線和擬轉入我校洞培的復試成績。
3.調劑專業與第壹誌願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壹學科範圍內。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調整的含義: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如果考生符合復試條件,不能在第壹誌願學院參加復試,則考生的檔案應發送到第二誌願學院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轉移。
在研究生招生中,由於招生計劃的限制,壹些考生無法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後無法被錄取。對於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及時將他們的所有材料轉移到第二誌願單位,這就是所謂的研究生調劑。
初試成績達到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但在原申請單位復試不合格的,可以申請調劑。復試具體要求以初試後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做好當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規定為準。原則上要求考生選擇與原選科相同或相近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