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軍師:正式名稱。其中壹個位置。有些人和上帝壹起策劃和欺騙。例如,在新的莽末,雇傭方的鏟預計是軍師,而喧囂部將有軍師黃。漢末時期,荀攸和華歆都是軍事顧問。
3.軍隊,也稱為武裝部隊,是指被授權使用致命武力和武器保護其人民利益的常規武裝力量。軍隊的任務通常是保護國家和人民,並對其他國家發動戰爭。還有壹些國家的常規武裝力量不叫軍隊,如日本自衛隊和德國聯邦國防軍。
4.軍部:這壹制度在1907(明治40年)制定帝國國防政策時開始有意識地使用。它規定國防政策由總參謀部和軍事指揮部提出,皇帝命令內閣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