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類不同:象形文字主要按地域分類,如納西、東巴、水書;然而,指稱主要分為組合指稱、單壹指稱和變體指稱。
2、特點不同:能指詞重在用抽象符號來提示,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增加表意符號;表意文字註重的是原作的形狀,所以畫的是葫蘆。
擴展數據:
它是造字時描繪客觀實體的形狀來表達詞義的壹種造字方法。用象形法造字,壹般是有形的、具象的名詞。如“日、月、水、山”等。許慎對此的解釋是:“象形字,畫入其物,循體而行,日月之正也”。
其中,“畫入其物”不是繪畫,而是創造書寫符號。因此,在使用象形法創造漢字時,在描述客觀事物時,我們只勾勒出它們的輪廓,並註意字形的簡潔性和典型性。
象形文字的局限性在於它不能描述抽象的事物。“象形字”“象形字”是漢字發展史上的壹個重要裏程碑,為指物、會意、形聲、音譯、借用等造字方法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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